●向 琼 龙永锋
“为了监督督促履职是否生效,我昨天从吉首回保靖,专门乘吉首——保靖的班车回来的,票价确实由原来的47元下调为46元了,并且是按线路要求全程走了高速”。3月24日,保靖县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人员向该院负责人汇报。
据了解,该院检察长印道波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浏览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时刻关注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本县群众反映保靖至吉首的客运车辆有乱收费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现象。于是他及时召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开会讨论此事,并明确由专人负责抓落实。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按照州物价局《州价价[2014]11号》和州交通局客运车辆路线(吉首西口汽车站——雅溪高速路——保靖东下高速——保靖汽车站)票价为42元加上4元燃油附加费相关文件规定,向该县物价局和交通运输管理所下发督促履职意见书。
经该县物价局和交通运输管理所核查回复,决定从2014年3月21日起将票价由原来的47元调整至46元,吉首至保靖客运班车按线路规定走全程高速。
另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从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入手,先后为2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5.2万元,为村民挽回2000余亩土地流转损失,督促该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查获周某、何某等14人用假发票套取医保基金94万余元等实事。
来源:湘西网
编辑: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