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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惠民政策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 编辑:易果 2015-02-09 16: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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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型企业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

  为给企业发展营造好环境,培育发展小中型企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给予中小型企业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新办企业减免税收的有关规定,对新办的科学技术企业免征所得税三年。

  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认定审批,免征营业税。

  新办生产性企业投资在500万元以上,非生产性企业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五年。

  企业利用非耕地资源进行农业科技开发和应税农业特产品开发项目,从取得收入当年起,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5年。

  政策依据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若干优惠政策》。

  1996年8月5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4、《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科技局惠民政策汇编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领域中的主导作用,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创新型保靖建设,凡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专利资助优惠政策:国内专利:职务发明,申请资助2000元/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资助400元/件。非职务发明,申请资助1000元/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资助200元/件。

  (二)专利奖励政策:湖南省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设一、二、三等奖。

  1、一等奖8项,每项奖励人民币7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80%;

  2、二等奖12项,每项奖励人民币3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70%;

  3、三等奖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0%。

  对为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发明专利授予特别奖,每年不超过1项,奖励人民币30万元。

  (三)专利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

  政策依据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湘知发[2013] 61)。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知发[2012] 9)。

  湖南省(本级)、市州及县市区专利资助政策摘要

  关于促进湖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

  办理程序

  专利申请

  可以直接面交、邮件或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递交申请,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专利资助办理

  1、首先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或者在州知识产权局领取湖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

  提供填写好的申请表、专利证书复印件及资助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件至州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8月10日前由州知识产权局上报至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有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局共同审核,于每年8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制成当年度的《湖南专利资助项目明细表》,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后,确认为资助项目。

  专利奖励申请

  填写《湖南省专利奖申报书》,提供个人身份有效证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专利权证书、专利权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交至知识产权局。

  州知识产权局负责项目的收集筛选工作,拟推荐项目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奖励办。

  奖励办对参评项目材料进行分类、初审和汇总后,进入评审程序。

  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奖励委员会确定拟奖励项目名单,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专利权质押贷款

  提出授信申请,同意受理后向银行评估机构申请评估,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质押审查申请。2、审查通过后银行进行授信的调查、审查与审批。3、审批通过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向本地区知识产权局报告登记手续。4、将质押登记资料与知识产权局意见提交银行,最后银行贷款并开始实施贷后管理。

  保靖县科学技术局

  2013年10月30日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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