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是湖南文坛一个不可思议的个案,我读过她十九岁写的发表在《湖南文学》上的《寻鸟》以及《通向火光的雪地》,她的语言是她青春的身体炸裂开的五颜六色,感觉体验悠长,使用的每一个词语在句子中都镶嵌得紧紧的,你很难从她的感觉和语流中抠出来。她自然的感受还带着新鲜的露滴,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还是湘西地域文化的构成物,并不寻找现代性理念去支撑她文本的价值。她直观生活本身给予感觉化的呈现,假如她写二十年还不过四十岁,这种天才如果不把握好也是非常容易损坏,如果勤奋刻苦,一定会成为湖南文坛未来的砥柱。”
——(《湖南文学》2015年第一期《寻找当代湖南文坛文学踪迹》)
通向火光的雪地
◆ 文西
烛光路 秋实 摄
外面落着雪,吴盛从屋后抱了一捆干柴,赌气似的扔在墙角。就像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一样,火突然在火坑燃起来了。她在想,要不要喊他进来,雪那么大,他会冻僵的。她也知道,即使他冻僵了,也不会呻吟一声,或挪动一个脚趾,在得到她的允许之前。这允许不单单是允许,更是一种和解,一种对非错误的宽恕。她若喊他进来了,他肯定会低着头,偶尔对她一瞥。她无法忍受这种拘谨。于是不去想了,坐在矮凳上向火。
雪地黑了一大块,那一大块黑就是龙兴。他勾着头,面向雪地,在雪地蹲了一阵子,便向阶沿走,在阶沿上蹲着。并不是因为冷他才蹲到阶沿上去的,绝对不是。他宽阔的后背像一头熊,他根本不知道冷这回事。就像不知道黑、重、累这些事一样。
每天晚上,云凤都会跟她说,她两岁的时候,总欢喜吃泥丸子,是被大伯家的儿子们哄骗着吃的。你哥看到了,总要冲上去和他们打架,他个子小,每次都被打得鼻青脸肿,她的话像是梦呓,但他偏偏不晓得哭。
那是两岁的事了。吴盛简洁地说,她翻了个身,这一翻身,具有否定的性质。
你爸不在了之后,我要天天砍柴洗衣服,那时你才两岁,多亏了你哥照看你,我才有时间做工。云凤似乎并没听到她的话,继续说,我不在家,他就领你到别人家土里挖红薯,所以我三天两头跟人吵架。
她不是解释,也不是劝导,而只是说,甚至不是对她说的,这说不需对象,只要说出来就行了。
那是两岁的事了。她不耐烦地嘟哝道。她的记忆是两岁之后有的,两岁之前的事,如同博物馆里的文物,与现实无关。你并没有见过这件文物,只是听说过,而且即使见着了,它也严严实实密封在玻璃柜里,与现实无关。
在她刚有记忆时,她来到了吴家——一个新的家庭。但因为她刚有记忆,所以这个家庭就不存在新与旧的属性了。她改了姓,但名没变。只是她刚有记忆,所以这名字也不存在新与旧的属性。
她到吴家,纯粹是一个偶然。阳朝乡的吴大福刚离了婚,他托人来龙家提亲,云凤因生活所迫,就答应。吴家没有一儿半女,因而让云凤带儿子一块儿来住,但不同意带女儿。龙兴躲在门后,听着大人的谈话,当晚,他就跑到山上去了,在露水里哆嗦了一夜。直到他确信妈和妹去吴家了,才回到家。云凤本打算,将女儿交给叔伯抚养,他们即便心里头不愿意,但碍于名声,总会抚养她的。谁知,龙兴晚上没有回家,第二天也没回,她以为他跑到远地方去玩了,吴家这边又催得紧,便只好带女儿去了吴家。
云凤给吴家生了个儿子,吴家对这个儿子甚是宠爱。吴盛却像是可有可无,很多时候,附属品都是可有可无的。她六岁的时候,云凤说该送她上学了。吴大福叫她母女俩去水银乡,问那边的叔伯要些钱。他并不是不愿负担学费,而是觉得,那边的叔伯也应负担一部分。当然,这也是云凤的想法,尽管她知道,这是往铁公鸡身上拔毛。
云凤领吴盛去了水银乡。刚到街上,她就看到儿子在跟人打架,急忙跑过去,一帮男孩子一轰而散。龙兴的一只眼睛肿了,她伸手去抚摸,还有一拳的距离,他跳开了。好像她的手掌是烧红的铁,虽然还未烙到他,但他已先感觉到烧焦的味道。不是闻到,是感觉到的。兴儿。她惊愕地叫道。惊愕大于失望。
龙兴没有应,他跑到吴盛身边时,忽然向前倾倒,差点扑下去,但立刻停住了。他盯着她看,用那只肿胀的眼睛。他都没有用另一只眼睛看,而是用肿胀的眼睛。这样就如同他躲在墙后,透过洞眼看她,而她看不见他,他便很自在,安全。吴盛的眼睛是刀,而他的是磨刀石,他越专注,那刀就磨得越锋利。最后是他先投降,他头垂想去了,摊开手掌在她面前。掌心里是两颗牛奶糖,牛奶糖的包装纸上染满泥巴。他头一直垂着,没有说话,两颗牛奶糖战战兢兢,如同看到菜刀的猪崽,因畏惧而打颤。不知道过了多久,因为对他而言,时间是个附属品,也许连附属品都不是。她仍然没有任何举动。他走开了,慢腾腾的,不时回头看她。
她看到云凤在哭,便明白了他是谁。每天晚上,云凤都会跟她说,她两岁的时候,总欢喜吃泥丸子,是被大伯家的儿子们哄骗着吃的。你哥看到了,总要冲上去和他们打架,他个子没他们大,每次都被打得鼻青脸肿,她的话像是梦呓,但他偏偏不晓得哭。
那时,她还没想到说“那是两岁的事了”。
他变痴呆了,我喊他他都不应。云凤抹泪说道。
母女俩先到了大伯家,云凤说明了来意,她还没坐下去,大伯就拿出一百给了她。打发一个叫化子似的。
跨进大伯家门槛时,吴盛就看到墙上挂着只芭茅老鼠。芭毛老鼠的嘴上全是血,有只脚断了,皮毛光滑油亮,很整洁。肯定是放套套住的。她觉得这只芭茅老鼠很眼熟,不是它眼熟,而是它的姿态眼熟。她的一只眼睛肿得很大,那只断了的脚复原了,脚掌里颤抖着两颗牛奶糖。她忽觉一阵恶心。
三叔家是卖箱子,背包的,三叔不在,三审给了她一个书包。日后,龙兴常常去吴家看她们,都是三叔给的钱,让他别空手去吴家。
自从云凤见到儿子后,就认定是叔伯给他灌了药。她趁吴大福出门时,又去看过儿子几次。每次都没见着他,她以为他故意躲起来了。直等到天黑,她才回去。而这时,龙兴刚好赶羊回来。他看到门口放有糖,别人就告诉他,你妈和你妹来看你了,这是她们买给你的。
他提起糖就跑进屋,闩上门,将糖放在柜子上,坐在柜子前一直盯着糖看。大伯敲门,他没去开。他的眼睛看不够,耳朵也帮忙在看。大伯火气一来,踹了一脚,声音如蜘蛛吐丝。第三脚踹开了门。他斥责龙兴没关好羊,有只小羊跑到街上去了。龙兴的目光粘在糖上了似的,连头也没回一下。大伯抓过糖踩烂了。雪饼在包装袋里粉骨碎身,那甜而脆的声音如雷鸣,龙兴捂住了双耳。大伯出去后,他捏紧拳头,指关节和牙齿都咯咯作响。这声音像个不老女婴,虽是婴儿模样,但已有三十岁了。第二天放羊,他引那只小羊到天坑前,将它推进了天坑。然后坐在石头上,看蚂蚁搬家。过了一阵子,他感觉到有蚂蚁在脸上爬,拿手背一揩,两颗泪珠掉到蚂蚁队伍里,真成了两只蚂蚁。回去后,他跟大伯说羊钻地了,他拿棍子挖没挖出来。大伯骂了他一通,去山上找时,只看到一只棍子插在地里,怎么都拔不出来。
那些糖,他从没打开过。他怕又被大伯踩烂,就藏在柜子底下。半夜时,才拿出来看。仿佛看一件神奇的宝贝。
一次,大伯来找云凤,叫她去一趟水银乡。龙兴被学校开除了。
课间操时,两个男孩子问他,你那么矮,能跳多高?他一拳挥过去,但那男孩子反应敏捷。结果两个男孩子揍了他一顿,他的背成了一条茄子。
你那么矮,能跳多高?并不是因为他们说他矮,他才要打他们,他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挥出拳头。那一刻,那句话剥落成了一个个泥丸,向他掷过来,他尝到了泥巴的腥味。他虽没打伤别人,但学校说他常常打架,便将他开除了。
他三年级还没念完。辍学后,他个子奇迹般地高大了。那高大看上去,没有发展过的痕迹,仿佛不需要过程,说高大就高大了。
云凤进屋时,看到他趴在桌上,那条茄子背,亮光光的。她哭道,兴儿,你为什么要跟人打架?
他看着地,不说话。
你这么傻,为什么要跟人打架呢?
他看着地。
你说,你为什么要跟人打架?
不说话。
他扭头看到了吴盛,赶紧跳下桌子,背对着墙站着。她的眼睛像刀。妈,回去了,妈,我们快回去。她喊道。云凤还在问他。妈,回去了,我要回去,不要在这里!她的话一出口,就被切成了一截一截的,短小,因而更有力。
此后,吴盛再没来过水银乡。
辍学后,龙兴没住在大伯家了。三叔搬进了新房子,他住在三叔的老房子里。但还是在大伯家吃。每天早早起来放羊,晚上把羊往羊栏一塞,就躺在屋里。什么也不想,他不需要想,也不需要等待,躺在屋里只是一种状态,天一亮,这种状态就结束,进入另一种状态。
后来,大伯开了个沙子场,他晚上在沙子场守机器。有时是一个人,有时和大伯一起守。大伯说会给他开工资,等他成家时,再把钱给他。他不在意大伯说的是真是假,因为钱对于他并无多大用处。就算大伯不给他工资,他还是会帮他守机器。
一片白色的寂静。雪是怕寂寞的,太静了,它只好跑回天上。只有一只黑猫在雪地上走,脚步声柔软,明亮。
落雪后,路看不清了,不然他一定会去找云凤。她往火坑加了块柴。他每次来,都先在阶沿上蹲一阵子,然后漫山遍野去找云凤,每次都能找到。她不明白,他这么大的人了,为什么每次来都要去找妈!蹲在外面自己不进来,非要人喊。烟子熏着了她的眼,她夹出那块带烟的柴,重重地在铁架上敲。重重地。她朝门缝看去,他仍然蹲着,手夹在腿窝后,无论怎么看,都不觉得那是个活物,至少不是个人。她想喊他进来,但不知怎么喊他。她没叫过哥,也没叫过他名字,甚至连“你”也没叫过。因为她没对他说过一句话。确实,十多年来,没说过一句话。他来吴家时,只跟云凤和吴盛弟弟说话。
有一年夏天,他扛着一杆气枪来了,还提了一袋香蕉和雪糕。吴盛站在门口,他看到她了,头一低,伸手将香蕉和雪糕递给云凤。云凤问他哪来的钱。三叔给的。他说道,也不进屋,就抱着气枪蹲在阶沿上。吴盛弟弟看到了他的气枪,就缠着他,要他去打鸟。他很兴奋,如同被冷落已久的士兵,终于得到了上前线的机会。他打到了两只鸟,一拿回来,他就扯光了鸟的毛,直接用手扒开了内脏。门前走过一只狗,他将鸟扔到路上,被狗叼走了。他还给吴盛弟弟做弹弓,他自己也用弹弓打鸟,然后扯毛,扒内脏,扔给狗。做着这循环的游戏。因为气枪和弹弓,吴盛弟弟很亲近他。你哥来了你喊都不喊。云凤说道。他这么大的人了, 脑壳没想事。吴盛看着那把破气枪,说道。
昨天没打到一只,他回来后砸烂了气枪。吴盛弟弟想出新花样,要他去抓螃蟹。他整天蹲在河沟里翻石头。他伸手掏螃蟹洞,大螃蟹夹住他手指,他举着手指,给吴盛弟弟看。然后说只有他不怕痛。他告诉吴盛弟弟,他以前跪过玻璃渣。
他给大伯守沙子场时,一天夜里,来了三个青年,正好撞见他在棚子里睡觉。三个青年推醒他,问他怕不怕痛,并说如果他怕痛,他们留言搬走机器。他摇头。他不是为了保住机器才摇头,他只是不怕痛。痛就像天堂一样,远而模糊,甚至不能下个定义。摇头的力量似乎比点头的力量大,摇头,别人就无法进入你的防线。摇头,你在向外扩展,而不是收缩。他习惯了摇头,在他身上,只有这一个动作是他的标志,而不属于别人。
三个青年带他去了一个房间,地板上铺满了玻璃渣。他们跪下去,如倒一盆水,不存在固体与固体的冲撞。他跪下去,双膝流血,疼痛钻心,但他没有呻吟。跪了很多次后,他也如倒水一样了。
他说他有一天突然不想跪了,就没再跪过。吴盛弟弟回去后,把龙兴的话跟吴盛说了。他这么大的人了,脑壳不想事,你跟着他也要变蠢!吴盛说道。她自然不相信这类蠢事,但语气里不仅仅是不相信,更是一种对与生俱来的某种关系的排斥与否认。后来,龙兴帮吴家割谷子,割到脚筋了,到医院包扎时,她确实看到他膝盖如两块打满补丁的破布。
大伯的沙子场倒闭了,他还被人剁去了两根手指。他儿子在外赌博,惹上了社会上的混混,欠了他们的钱,混混找上门来,要龙兴大伯还债,他不还,便被剁去了两根手指。少了两根手指,他不再把手露出来,也就相当于失去了整只右手。混混找人捣毁了沙子场的机器。他知道儿子是靠不住了,于是对龙兴的态度好转起来。混混来的那天,龙兴不在家。事后,他提起一把菜刀去追,但没追到。他站在路边,抡着菜刀,砍碎了一排石头,菜刀成了锯齿。也就是在这时候,他结交了他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一个。那就是杨二傻。
杨二傻刚好路过,他歪着嘴,漏出两个门牙,他的嘴合不拢。他在龙兴旁边蹲下,摸着锯齿说道,好家伙,送给我吧。见龙兴没应,他四肢着地说道,我让你骑马,你送给我。从这时起,龙兴搬到杨二傻家去住了。他不跟杨二傻说话,也没跟他睡一个铺,但有他在旁边说话——那些话是漏风的,字与字之间的空隙很大——他能更快睡着。
沙子还剩下最后一批,大伯叫他去县里,请买沙人来看沙。到了县里,他看到了吴盛,她正在买肉。吴盛从余光里认出了他。她肉也没买,赶紧跑开,钻进了回去的公交车。杨二傻跑到车子边,对她说,小盛,你哥叫你等他。她粗暴地关了车窗。
龙兴用杨二傻的钱买了肉,他们坐下一趟公交,去了吴家。龙兴叫杨二傻做马给吴盛弟弟骑。吴盛斥责道,下来!别人傻你也傻了吗?下来!她进到屋里,摔上门吼道,尽是些癫子!
龙兴双手抱膝,蹲在屋檐下。他原先是蹲在阶沿上的,吴盛一出来,他就移下去了。他紧紧箍住膝盖,整个躯体仿佛因恐惧而哆嗦。
夜里,云凤低声对他说,你别怪你妹,她就是脾气爆,不过,你也不该领个傻子来的。她多说了龙兴两句,他喊醒杨二傻,两个人摸黑出门了。他像火把一样,一路烧过去,烧得黑夜遍体鳞伤。云凤终于追上了他,劝他回屋去睡。他不作声,站着,如同一根铁柱。最后云凤塞给他五十块钱,叫他搭个夜车回去。他没搭夜车,走回去的。他从杨二傻家搬了回去,也没再与他往来。
吴盛向云凤抱怨,他这么大的人了,无所事事,还领个傻子来,你也不说说他。
你哥你也这么说,他没读几天书哪晓得什么。
乡村的生活,总是简单,有时简单得单调。因而女人们总要时刻有话说。在她们看来,嘴就像把锄头,不常在土里翻翻,就会生锈。有几个常与云凤吵架的女人,聚在水井说龙兴的事,说他一个二十大几的后生,整天东游西逛。这些话长了脚似的,总会跑到云凤的耳朵里。她去那几个女人家里讨说法,但人家死不认账。她拿不出证据,也吵不过她们,只好回来跟吴盛说。虽然吴盛并没将龙兴当哥看待,这她是清楚的,但她仍然对她说。如同一个航行者,苍茫的海面,只看见一片叶子,便奋力向它划行,也许它不能为他带来一点用处,但他还是要划,因为那是一片叶子。
等到龙兴再来吴家时,云凤就跟他说,你这么大的人了,要争口气,你来吴家,别人都说你是来混饭吃的,说完她瘫软在椅子上,好像这段话是她呕出来的。龙兴扶她起来,她捉住他手哭道,我和你妹到这边没少吃苦,要不是她读书攒劲,年年拿第一,不然早就去打工了,毕竟她不是吴家的。
他想跟云凤说,等他有钱了,要把她和妹接走。但这话只在他心里说过,他生怕它一出口,就会成为魔鬼之类的东西。他的双脚哆嗦着,嘴唇发青,他甩开她的双手。如一头发狂的公牛,转身朝路上冲去。撞倒了人,他没有停下,那条路便饱受咒骂。路断了,他跳下河,在河里狂奔,将整条河搅了个底朝天。泥点扑打着他的脸,几乎将他脸打得千疮百孔。他闻到了泥腥味。一块巨大的白布挡住他,没有色彩,没有线条。他胡乱撕扯,还是白布。没有色彩,没有线条。他跑到田野尽头,突然没有理由跑下去了,便坐在地里,直勾勾地盯着稻茬。稻茬在腐烂。
稻茬腐烂得不见了,天也就夜了。他回了吴家,刚进吴家,便看到吴盛在撕一张相片。撕完后,她气鼓鼓地出门了。从他身边经过时,仿佛火车从他身上开过。你怕火车吗?他摇头,他们叫他躺在铁轨上,竖着躺的。火车开来时,他闭着眼,堵着耳朵,只觉得正被一只手推往深渊。他一睁眼,看到火车已远去了。他把三张碎片拼到一起,成了一颗眼珠。是褐色的眼珠,是他爸的,他认得。没有谁的眼珠是他那种褐色,那种褐色看久了会头晕。
这张相片,是云凤和前夫的最后一张合照,她二十五岁照的。她看龙兴跑了,又伤心起来。吴盛回来后,她跟她说起往事,还从箱子底取出了这照片。照片上的男人瘦高瘦高的,他的笑很狂妄,仿佛世界上什么都不存在,只有他的笑。吴盛的呼吸急促起来,她皱着眉撕碎了它。从云凤跟她说起往事的第一天起,她就有撕碎它的欲望。尽管她当时并不知道它的存在,但她的确有撕碎它的欲望。
他将拼好的碎片又拆开,然后捧起所有碎片,捏在手里。吴盛回来后,他捏着拳头,递到她面前。像有一只无形的铁钳,夹着他的拳头,小心翼翼地递给她,而她不需要它,她明白它与自己有某种关联,但这种关联不是她选择的,是在她能选择之前就存在了。命运有时是个泼妇,很霸蛮,不问你的意愿,却自行决定。她想到此,深感愤怒。径直撞开他的拳头,进屋去了。
云凤再次跟他说,要他争口气,她给了他一百块钱,叫他回去问三叔再要些,然后跟熟人去打工。他的口袋里,揣着相片碎片,还有一百块钱,离开了吴家。走到半路时,他用那一百块钱全买了零食,一个人坐在路上吃,吃了几包麻辣后,将所有零食丢进了草丛。
龙兴没去打工,他不想打工。跟他差不多大的后生,都过外头挣钱去了。只有老人与孩子留在家里。孩子们平时上网,老人大多呆家里。他只偶尔在瓦砾间,看到一两条狗,狗找不到吃的。但他有吃的,三叔已不再送米给他,他得自己去他家搬,但得帮他家看半个月店子。他有时去大伯家吃,有时自己煮饭吃。大伯买酒,炒花生时,会把龙兴叫过去,和他说说话。大伯没吩咐他,他却主动帮他挖土。因为自从他被剁掉手指后,整个人倏地老了。就如这个村子,年轻人一走,倏地就老了。日子很静。
他的破房子里,停泊着雷鸣般的寂静。他想说话,可是说话需要词语,那些词语——比如树、石头、没人——都不是他想说的。他实在想说话,只好每晚对着窗外喊,只有声音,没有词语。每天晚上喊,一直到喊醒黎明。孩子一般都睡得沉,老人耳朵背,也就没人来制止他。只有一个晚上,天上没有月亮。那晚,他看到了他的声音,白色的,漫无边际,中心是灼灼的火光。那晚过后,他再不喊叫了,怕惊扰到那声音。但喉管里的力需要转化,他全都转到手上来了。
许多人家的老砖房都已拆掉,他搬来许多废弃的土砖,搬到阶沿上,整天一块,一块地填墙上的洞。等他有钱了,要把妈和妹都接过来。这个想法突然又浮了上来。他的房子只有两间,到时怕就住不下了,他想用剩下的砖在房子一侧搭间房。房搭到一半的时候,一头猪跑来了,大概是从栏里逃脱的。那时,大伯站在还未搭成的房中,猪闯进房里,墙壁立刻塌了,大伯被砸死了。大伯死后,三叔一家也不在县里了,搬去了长沙。
他逮住那头猪,切成块,挂在炕上做腊肉。整整半年里,他就是以腊肉和野菜为生。他若是每天都吃腊肉,那么吃不到一个月,因而他每隔五天炒一次。饱饱地吃一顿,然后躺在屋里,什么也不做,免得消化快。想拉粪便时,他用力憋住,足足能憋三天。不让粪便拉出,就能少吃食物。大伯家的羊,吃得快、拉得快。他削了许多木塞,堵住了羊屁股,羊果然两天不用吃草,而且肚子总胀鼓鼓的。大伯说他放羊没有偷懒,把羊都喂饱了,因此给了他二十块钱。
收谷子的时节,云凤叫他去帮忙打谷子,不然他会死在破房子里。饿死或胀死。
皑皑的屋顶上,升起烟雾。许多人家开始做晚饭了。雪光不再那么尖锐,变得柔和。他双手抱膝蹲着,吞咽口水时,喉结才滑动。这是他唯一活动的部位。
要不要喊他进来呢?她想。但这么久都没喊,现在喊未免太过唐突。是喊他进来后再做饭,还是直接去做饭?即使她现在才喊他,他也不会觉得晚(他永远不会觉得晚),他会让火烘暖身子,然后现出轻松的样子。她要开口时,一只手在往内拽她。她不打算喊他时,那只手又在向外拉她。她索性僵持着。坐着,什么都不做。
云凤倒下谷子,撩起衣襟擦汗,你帮你妹去背那包谷子,她这么久还不见回来。她对龙兴说。
吴盛远远地看见了他,像看到一只巨大的螃蟹,只要他一走近,就会举起钳子,夹走她背上那袋谷子。她赶紧绕道,想从水沟上跨过去,身子一纵,却掉到沟里去了。沟里杂草丛生,她挣扎着爬起来,全身满是泥浆。她眼前出现一只手。他趴在沟上,手伸向她。他的鞋子掉了,大概跑得太快。她一掉头,没理会那只援助的手,在杂草丛里乱钻,不时被绊倒。但绊倒得有几分英雄主义色彩。他的手一直跟着她,她像是要甩掉瘟疫般,即使在河沟里打滚,也在所不惜。只为甩掉那只手。这时,那只手反倒成了需要援救的对象。孤零零地垂向水沟。
凄清的夜里,没什么可听的,于是视觉必须站起来,代替清醒的意识说话。那是屋檐下包谷和辣椒的对话,他不懂。有一只手悬在屋檐下,孤零零的,他一直盯着它。
所有的包谷都是他背回来的。天还没亮,他便一个人溜到地里。等云凤和吴大福起来时,天坪里已经堆满了包谷。他很高兴让他们吃了一惊,仿佛他们已把收包谷的特权给了他,他获得了这权利。他能一次背两大袋包谷,腋下还各夹一大袋。经过水井时,洗衣服的女人们总赞叹说,哟,云凤大儿子真能干。他没有理睬她们的话,除了收包谷这件事,其他的都不存在。包谷被挂上屋檐,收进谷仓后,一股愉悦感将他的心湖搅得底朝天。
他的地铺打在堂屋,隔壁一间房里是云凤和吴盛,一间是吴大福和吴盛弟弟。他面朝云凤和吴盛的那间房。他的眼睛没闭上过,他知道,黑夜是个神偷,一闭,一睁,某些东西就被偷走了。他要监督黑夜的一举一动。云凤本来叫他把地铺打在她们那间房里,吴盛不同意。半夜里,他去解手,却推不开门——去厕所要经过她们那间房——门用桌子堵上了。他出不去,只得一泡尿憋到天亮。云凤不知道桌子的事,在她醒来之前,吴盛移开了桌子。
龙兴割谷子很快,他身后的稻茬,齐刷刷的,仿佛收割机割的一样。吴盛不用再干割谷子的活儿,只负责到田里送凉水。一天中午,云凤匆匆忙忙从田里回来,她是来拿钱的。你哥割谷子割到脚筋了,现在送他去阳朝医院,他怎么就那么大意呢。云凤伤心地说道,要是夜里还没回来你就送饭来。
吴盛只哦了一声。她的内心很平静,没有报复的快感,也没有愧疚。早上,她将那把锋利的镰刀藏了起来。她忍受不了他那满足感,仿佛全世界的活儿都该他干,他从她家获得了干全世界活儿的权利。找不到镰刀,龙兴拿了把生锈的,生锈的割不动谷子,他一用力,刀刃吃进了他腿肚子。除了一缕清凉感外,他再没有任何多的感受。
她送饭去医院时,看到他从脚踝到膝盖都缠了纱布。但最醒目的是他的一双膝盖,疤痕累累。他确实跪过玻璃渣。
那晚,龙兴去推门,桌子没堵在那了。第二天晚上,仍然没堵。
秋天这个季节,是他存在的支点,支点一撤走,他的存在也就没了用处。
云凤想留龙兴过年,她跟吴大福商量,吴大福同意了。
举目四望,大地像个寒碜的乞丐,扯着破衣烂衫遮遮掩掩。冬天才来,秋天还远着呢。
秋天还远着。
没有什么事做,他只是整天蹲在阶沿上。吴盛在屋里,所以他只能蹲在阶沿上。
云凤操心起他的婚事,她问吴盛,你说你哥几时能给你找个嫂子?
吴盛对这句话很反感,她退了一步,别人就要来进攻她的阵地了,好像她已经默许了似的。他那只手,庞大的体格,以及没有节制的劳作都令她反感,都在一瞬间令她反感。妈,你别做梦了,他能娶到媳妇,太阳都打西边出来了!她这样说,并非嘲讽他,而是憎恶这件事与她扯上关系。
你怎么能这么说你哥呢?他没读几天书,你有文化,应该多给他出主意才是。
为了逃避云凤的唠叨,吴盛干脆躲在网吧里。她明白,她要逃避的,其实是一个无声的存在。虽然无声,但终究存在着。
天夜后,还不见吴盛回来,有人说看见她去网吧了。云凤叫龙兴去喊她回来。
吴盛正在看电影,旁边的人向她背后指着,她回头,看到他直僵僵地站着。一堵墙似的。
回去。
地面突然裂开,她掉进了洪水中,飞快地往下沉,往下沉,世界没有声音,只有一幅浑浊的画面。那画嚓的被劈开,爆发出两个字。
回去。他又说了遍,语气是坚定不移的。
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说话。她愣住了,继而感到惊愕,随后是愤怒。啪的摔掉鼠标,跑了出去。她并没有回去,而是往一个朋友家跑。到朋友家后,她说有个癫子在追她,那晚她就住在朋友家里。龙兴并没回去,而是在路上蹲到天亮。天亮后,他已经不能动弹了,四个路人将他抬回了吴家。
门又被桌子堵上了。
龙兴没在吴家过年。邻村的一个道士收他做了干儿子,他便和那道士一起住。那道士是个老光棍,他说看龙兴可怜,想收他做干儿子,还答应过两年给他出钱成家。龙兴没想给道士做干儿子,也没打算要他的钱成家。成家对他并没什么用处,就如钱对他并没什么用处一样。只是一方面,吴家已没事可做,另一方面,他生怕他继续住下去的话,也许哪一天,吴盛真会离家出走,到那时,他可能一辈子也见不着她了。
那一年夏天,吴盛去长沙上大学了。她十分庆幸,装了一大箱子衣物,看那架势,仿佛一辈子再不回这地方了。
龙兴跟着道士跑遍了各个村子,天天与死人打交道。而他心里想的,是如何去长沙。道士夜夜喝得酩酊大醉,龙兴得背他回家。他只管死人和喝酒,不管活人的事,因而龙兴不能问他。他有一次问云凤,云凤跟他说,叫他哪里也别去,好好住在道士家。她说他读书少,怕在外头受骗。
他开始学说“妹”这个字,这字像冰冻了千年的妖兽,一旦砸开冰,它会奔逃而去。所以他每说一次,都被吓得魂不附体。他对着镜子说,他的所有器官都在扭曲,他便捣毁了镜子。拿碗喝水时,他说出那个字,碗底的脸变得狰狞,他摔碎了碗。一切照得见人影的东西,都消失殆尽。道士要龙兴日后为他送终,以赔偿损毁的东西。为死人做法事时,他盯着棺材说那个字,漆得油亮的棺材映出他的身影。那身影先是躺着,然后坐起身,对他龇牙。他以为死人复活了。慢慢地,他总以为死人会复活,而那死人就是他,他就是那死人。
死人。
他。
他。
死人。
终于一天晚上,他逃跑了。道士赶去告诉了云凤。云凤叫上几个邻居,摸黑去追他。他火把似的,一路烧过去,烧得黑夜遍体鳞伤。从车路跳到河里,从河里爬上山,跑遍了整个乡,最后跑到一家人门前,跪倒在一棵芭蕉树下。云凤一行人赶到时,看到他双手合十,肚子往外隆起,嘴里发出蛙鸣。蛙鸣密集而庞大,仿佛他肚子里装有一千只青蛙。
七八个人将他抬到道士家,道士用锅底灰在他额上画了个十字,然后念两段咒语,他的蛙鸣才渐渐停止。他说龙兴得罪了死人,肯定是在死人前说了什么忌讳的东西,比如偷窃、女人之类的。
龙兴躺在那张瘸腿的床上,从破烂的屋顶望着夜空。夜空愁容满面,似乎饱含着无穷的冤屈。夜空想说话,但有只手扼住了他喉咙。谁都听不见它说话,只看见那一个个苍白的窟窿,弹孔似的,滴着寂静的血。他捏了捏拳头,问道士去长沙要多少钱。这是他第一次想到钱。道士怕他去了不再回来。便跟他做了个交易。
于是他偷了吴家两千块钱。
云凤知道他不会想到偷钱,她认定是道士怂恿的。云凤和吴大福到了道士家,却发现道士跑了。而龙兴痴呆呆地蹲在阶沿。他手里握着张火车票——他太用力,所以火车票比他人更显眼,他反倒成了火车票的一个附属物——票价是八十一。云凤问是不是他拿的钱,他没说是或不是,而是说道士拿钱跑了。
他没能去成长沙。云凤安排他跟一个熟人去了浙江。谁知,他做了两天工后,打算逃跑。逃跑的那天早上,他买了一背包的包子。后来被那熟人劝住了。那人怕龙兴惹上麻烦,到时必会牵连到他,于是决定送龙兴回去。龙兴知道,回去后他再没机会去长沙了。火车没命地飞跑,他用拳头砸破了车窗,跳了下去。从砸车窗到跳车,只是一眨眼的事,没人来得及阻止。
他毫发无损。只是双腿间鲜血如注。他这辈子都成不了家了。
天黑得一无所有,而雪地白茫茫一片,漫无边际。屋里闪烁着一星火光,微弱,却灼灼的。
云凤回来了,兴儿,怎么不进屋?她推开门对吴盛说,你怎么不喊你哥进屋!你哥造孽,他……他……
废人有什么好可怜的!吴盛说道。她扔掉了铁钳。灰烬塌陷。
(文西,原名陈春花,土家族,生于1994年2月27日,湘西保靖县人。作品散见于《北方文学》、《散文选刊》、《新课程报·语文导刊》、《延河》、《长沙晚报》、《文学界》、《安徽文学》、《西南军事文学》等。现就读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中文系。)
来源:《天开文运》第十五期
作者:文西
编辑: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