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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3月1日起实施

来源:人民网 编辑:易果 2017-02-28 15: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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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优惠开放;电影不得虚报票房、误导观众;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3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优惠开放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法律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电影不得虚报票房、误导观众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这是我国文化立法领域的一次突破。法律明确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法院庭审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最高法日前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庭审录音录像应当自宣布开庭时开始,至闭庭时结束。除休庭、公开庭审中的不公开举证质证活动、不宜录制的调解活动外,庭审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因设备故障或技术原因导致录音录像不真实、不完整的,负责录音录像的人员应当作出书面说明,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核签字后附卷。(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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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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