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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公告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贾叶舟 2021-12-28 17: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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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本局将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开展清理工作,清理对象为2019、2020年度未年报的湖南省浙保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153家企业(企业名单附后),现进行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如企业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网址:http://hn.gsxt.gov.cn/)补报年度报告;如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终止经营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二、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申请更正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地址:魏竹北路23号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612室信用监管股;联系电话:7710789。)

附件:2019、2020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153家)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12月28日


提示公告企业名单153户 附件.docx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贾叶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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