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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2012-03-28 1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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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三)综合协调各项政策。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及其它调控的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规划,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

  (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提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

  (五)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规划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负责中央、省、州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申报;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下达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负责对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州委托对中央在县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方向;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调度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项目前期经费安排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落实农村各项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和贯彻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和计划。

  (八)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拟定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九)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计划;参与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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