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信访局工作职责
一、 负责处理群众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 承办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 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信访稳定工作提出建议。
四、 组织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群众到州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 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 负责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 负责组织指导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
八、 负责组织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九、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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