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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2012-03-29 0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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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县相关文件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上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指导全县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审查标准。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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