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防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参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编制。
(三)规划建设公共人防工程、人民防空指挥所、人防指挥通信网络、防空警报等设施,指导、监督单位人防工程建设。
(四)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审核批准因地质等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并依法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统建费和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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