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保靖县法院创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侧记
红网保靖站11月30日讯(记者 彭司进 讯员 邓应顺 刘昱林)法院是群众讲理、维护正义的最后防线。近几年来,保靖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司法审判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审判质量,法院审判工作跻身全省一流方阵。金秋九月,保靖县人民法院荣获2009年—2012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此前,该院还荣获过全省首批“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等殊荣。初冬时节,记者专程前往保靖县人民法院,探寻该院忠诚守护司法公正天枰的做法。
实行连带责任提升审判质量
杜绝错案、冤案,提升审判质量,这是保靖县人民法院院长马如刚确立的法院审判目标。那么这个目标如何顺利实现?该院推行案件质量连带责任制,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创新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谁错判谁负责,谁批准的判决谁有责任。”该院政治办公室主任彭大文告诉记者。他说,案件审判质量评查不合格,院长负10%的连带责任,分管副院长负20%的连带责任。院长如因批案发生错案,则由院长全权负责。
该院将上级法院司法状况考评指标量化分解到了每个庭室及每个办案法官,对案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到庭、到人、到案、到问题的“四到”点评。同时,在全院实行了一月一次司法绩效通报,一季一次案件质量讲评,对案件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实行同奖同罚。
对于审判质量和绩效,该院进行量化排名,对不能量化的指标实行材料认定,对案件的立案、审案、执行以及裁判文书送达前的动态实行监控,建立了法官档案和案件质量台账。该院还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旁听庭审,用过网络直播重点案件等方式对案件审判进行科学化管理和监督。
对质量不过关的案件责任人,保靖县人民法院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院进行通报。去年,该院某庭室各项考核指标均位列全院首位,但因一件再审改判案而被取消了评先评优资格。
抓好案件调解促进社会稳定
调解是民事诉讼中处理民事纠纷的主要方式。保靖县人民法院致力于民事诉讼的调解,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
6月14日,迁陵镇北门街彭女士来到该县法院,状告大田村村民罗某私自毁坏他人坟墓。
原来,彭女士于2006年在该县大田村岩脚组从当地村民全某处购置了一块坟地,在办齐了土地转让手续后,彭女士在受让的坟地上圈坟立碑。2012年12月,罗某以该地处于他家的承包山范围内为由,向原告索要土地补偿费15000元。彭女士当场拒绝缴纳。在索要补偿费未果的情况下,罗某于2012年12月底通知彭女士迁坟,并称若不按期将坟迁走,罗某将自己动手。3月1日,彭某发现已修葺好的坟墓被罗某破坏,于是来到法院,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该县法院意识到,这是一件影响巨大的案件。
近年来,该县城郊土地流转现象十分频繁,类似情况较多,影响范围宽,涉及人员多。无数土地流转行为当事人在暗中观察着法院的判决,此案对以后类似的案件有着最直接的影响。
该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照审判管理制度进行调解,最终,彭女士在支付罗某土地占用费4000元后,享有该墓地使用权,其亲属可经过罗某所管理的土地进行殡葬上坟,涉案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了保障。
这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民事案件,保靖县人民法院把调解工作做进了双方当事人的心里。对于一些比较重大的民事案件,该院更是积极引导,促进调解。
2011年10月,该县比耳镇水坝村村民胡某一家3口骑摩托车进城吃酒,在魏竹路被该县市民王某驾车撞倒后又被过往卡车碾压,致使胡某、田某当场死亡,三个月大的女儿胡某某重伤。事故发生后,王某按规定对死者进行了赔偿,但对重伤且年幼的胡某某所需治疗费、教育费、抚养费等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为此,胡某某亲属十余人集体到州政府上访。
针对此事,该院副院长郭莉娇带领民三庭办案人员前往水坝村,从法律角度阐明理由,引导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王某同意一次性包干赔偿胡某某各种损失55万元,胡某某亲属同意了案件调解,不再上访。
坚持为民服务维护人民利益
案件审判高标准、高要求,是保靖县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委员会的标准。法律对各种案件办理期限和效率有明确规定,保靖县人民法院所有案件办结率、调解率、办结时间等指标在法定基础上均减半。
8月20日,该县碗米坡镇美竹村村民贾某就机动车交通安全事故状告湖南省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和衡阳某保险公司。这是一起跨地区案件,若按规定、走程序处理,案件耗时较长。
为尽快将案件办结,该院责令相关庭室抽调专人专职负责跟进此案,并要求前往郴州、衡阳等地联合当地法院对事件进行调查。
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该案件于9月6日成功审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该院仅用半个月时间,便完成了此案的审理工作。
便民利民,为民请命。对部分劳动纠纷案件受理费用,保靖县人民法院实行免费制,为穷苦市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方便。
守护司法公正的天枰。保靖县人民法院用制度、成绩和行动诠释了他们的职责,为该县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目标垒砌了坚固的基石,成为该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主力军。
来源:红网保靖站
作者:彭司进 邓应顺 刘昱林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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