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保靖站4月16日讯(记者 周改玲 通讯员 何昌金)4月14日,笔者从保靖县司法局获悉,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喜获湖南省2013届“文明窗口单位”称号。继被评为“湖南省十佳法律援助机构”、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单位”、湘西州“雷锋号窗口”称号之后,保靖县法律援助中心再获新殊荣。
近年来,该县司法局积极履行法律援助政府职能,无偿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结合当前实际,在管理工作方面不断创新。该中心在该县16个乡镇203个村(社区)、县看守所等地建立法律援助站点网络体系,对残疾人、农民工等免于困难条件审查,并对外出农民工运用互联网、QQ等进行视频远程服务。并且,建立了法援队伍,该队伍由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等共30余人组成,先后8次对援助队伍进行培训,以提高法院队伍的业务素质。并对工作人员提出挂牌上岗、执证服务、来人来访热情接待等要求。
截止目前,该中心拒绝受援人吃请33次,拒收受援人财物价值1万多元,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640件,代书202份,解答法律咨询1454人,3102人受益,为受援人挽回或减少损失近600万元。
来源:红网保靖站
作者:周改玲 通讯员 何昌金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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