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周改玲 摄

朱德荣在申请人陈述 周改玲 摄
县国土资源局代表马加禄在答复朱德荣 周改玲 摄
竹篙滩水电站保靖指挥部代表马满翠在举证辩论 周改玲 摄

听证员在讨论 周改玲 摄
听证员举手表决 周改玲 摄
红网保靖站6月21日讯(记者 周改玲)“我以前大河边的那块地方一直承担着粮油棉的供给,那是土地,不是林地。石灰窑原来是大队在烧石灰,后来以石灰窑为界,采石场部分承包给我家,我和父亲烧了多年石灰,大约1993年就没有烧了。现在我对补偿有疑问,因此申请县人民政府对竹篙滩电站淹没补偿相关问题申请复查和听证。”6月18日,保靖县清水乡大湾村村民朱德荣,在该县信访局召开的信访事项听证会上这样陈述着。
当天,申请人朱德荣,被申请人保靖县林业局、国土局及第三方厉害关系人竹篙滩电站保靖指挥部、花垣春江发电有限公司及该县相关部门,就朱德荣的承包地应按耕地补偿还是按林地补偿进行了质证辩论。
此事,还要追溯到2005年。在竹篙滩电站开建前期,保靖县林业局、国土局派专人前往大湾村大河边进行实物调查。考虑到当时该地段部分造林树木还未长大,所以林业和国土部门的土地原始调查表上,该部分定性为灌木林。2009年,花垣春江发电有限公司聘请湖南省勘测设计院对朱德荣大河边地段的土地进行调查,据当时省勘测设计院结果显示,该地已经全部转换为林地,所以该地确认为林地。 2010年,林权制度改革时,申请人朱德荣在林地登记核查表上签了字,承认此地段为林地,并领取了征地补偿金。
此后,朱德荣对“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直存在质疑,于是,该县信访局举办了此次听证会。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方利害关系人等三方辩论结束后,现场9位听证员各抒己见,就争论的焦点、证据、及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表了听证意见,进行评议后得出了听证意见。意见认为:朱德荣在当时征地协议签字确认,领取了林地补偿金;在大河边的土地包括采石场、石灰窑在内,从1993年至2009年,长达16年的时间里,未进行任何的生产经营活动,土地类别已由耕地变为林地,早已被灌木林覆盖;公开申述期,申请人也未提请申述。
因此,听证团最终认为,按林地对朱德荣进行资金补偿是合法合规的,石灰窑也不属于补偿范围之内。
听证结论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送达信访人朱德荣。
“从朱德荣这个事情,我们也得到了启示,在执行政策时,不仅要严谨,还要站得高,考虑全面长远一点,多关怀体谅老百姓。”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员杨顺华说。
来源:红网保靖站
作者:周改玲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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