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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法院获全省集中执行涉银行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来源:红网保靖站 作者:田森 胡俊 编辑:易果 2014-06-22 2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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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保靖站6月23日讯(通讯员 田森 胡俊)近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保靖县法院执行局获得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涉银行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唯一一个获此荣誉称号的基层法院。

  为营造法治、诚心、和谐的金融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省法院自2012年8月始,开展集中执行涉银行执行积案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保靖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局积极行动,共受理涉银行执行案件29件,涉案标的2431.69万元,执行结案24件,结案率82.7%,结案标的922.06万元,中止执行3件,正在执行2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并积极向县委汇报,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集中执行涉银行执行积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联席会议,形成了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工商局、国土局、房产局等成员单位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为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摸清底数,责任分解。从2012年8月开始,对历年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了摸底排查,并逐案分析原因,制定执行方案,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执行案件,由院党组成员包案办理,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保障落实。

  三是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重大案件院长指导执行,普通案件分管院长参与执行制度。对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案件均实行合议执行制,杜绝随意和不规范行为。重点、难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强化执行措施。执行中,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果断采取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让人履行义务。规范执行行为。在注重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的同时,讲究执行艺术,注意方式方法,注重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坚决防止因执行不当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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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森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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