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保靖站11月4日讯(通讯员 向琼 谭天翔)10月30日,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网络传销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赵某、袁某四人批准逮捕,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
据了解,2015年5月,保靖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获悉一条网络传销案的线索,考虑涉及人数众多,且涉案资金巨大,案情较为复杂,县公安局邀请检察机关协助办案。接到联合办案的通知后,保靖检察院检察长印道波等院领导高度重视,指导侦监科干警对该案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该院重点围绕如何确定案件性质、梳理传销组织人员层级结构、资金收支情况、电子证据的取证方式及确保取证合法性等方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供了参考性意见,并对于侦查阶段出现的各类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及时沟通指导。
2015年9月24日,保靖公安局对该案相关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保靖检察院侦监科又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指导,在保证案件侦办的同时,也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确保案件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2015年10月23日,保靖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赵某、袁某四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保靖县检察院提请逮捕,因前期介入侦查工作得力,相关证据获取到位,为顺利完成对四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提供了先决条件。
本案的办理是保靖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又一起成功案例,在提高保靖检察干警办理新型案件的能力以及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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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保靖站
作者:向琼 谭天翔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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