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融媒体中心4月7日讯(通讯员 杨松楠)“今后我们一定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生态环保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施工,把钻孔钻渣等废弃物拖至指定地点堆放掩埋;聘请合法的渡船和渡工进行渡运,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酉水明珠工程道路桥梁工程A1合同段项目部负责人对执法人员保证道。
4月6日上午,县交通执法质安中队对保靖“地标”性建筑保靖县酉水明珠工程A1合同段(保靖斜拉桥)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施工方存在一些违规操作。内容包括不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生态环保的规定,未将冲击钻孔钻渣、沉渣以及护壁泥浆等从沉淀池中拖至指定地点堆放掩埋,而是就近直接排入酉水河中;除此之外该公司所聘请的渡船和渡工没有到相关部门报备、渡工没有适任证书,已构成严重安全隐患。对于这两点县交通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施工方立即改正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县域内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力度,禁止践踏‘安全红线’,按规定不带任何隐患进行施工,从而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县域交通重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县交通执法质安中队彭军说道。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松楠
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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