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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告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湖南省保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吴学敏 2022-05-20 14: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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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保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保靖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保政办发〔2022〕13号)规定,发布《保靖县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告》。

一、总  则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0743-7850051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举报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受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保靖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奖励。举报内容属于信访事项的,按照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奖励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举报范围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和行为:

1、生产经营单位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2、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3、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4、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6、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

7、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奖励标准

举报内容经核实核查情况属实的,将给予2千元—30万元现金奖励。

五、举报方法

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以匿名或实名的方式进行举报,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信函地址:湖南省保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保靖县信访大楼401室)

举报电话:12345;0743-7850051。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湖南省保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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