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保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经2026年9月24日保靖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保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保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至24日在保靖县城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保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保靖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审查保靖县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保靖县2026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保靖县2026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保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保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
1.选举保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2.选举保靖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3.选举保靖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4.选举保靖县人民法院院长
5.选举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选举保靖县出席湘西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7.通过保靖县第十九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其他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保靖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编辑:田家丽
本文为保靖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baojingrm.cn/content/646043/68/16314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