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公众“愿检尽检”需求,分类设置专门采样点。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增设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核酸检测点。明确县电力公司原黄码采样点为红码采样点,即阳性人员居家7天的第6、7天的核酸检测点。按照“愿检尽检、费用自理”原则,实行单管单检收费采样检测服务。收费标准为快检16元、单检14.6元,时间为上午 8:30 至下午 17:00。
二、保持原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大门外设置的两个社会面核酸采样点。具体见《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第35号)。
非必要不提倡进行核酸检测,如确需要,请错峰核酸采样,同时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2米线”等防护措施。
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8日
来源: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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