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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第35号)

来源: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吴学敏 2022-12-12 1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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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新十条”,统筹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满足群众核酸检测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关于核酸检测。全县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大门外设社会面核酸采样点。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提供核酸采样服务。按照“愿检尽检、费用自理”原则,实行收费采样检测。收费标准为快检16元、混检4元、单检14.6元。原则上实行单管单检,共同居住人员可以一户一管。

二、关于疫苗接种。保靖城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在老疾控中心(实小对面)、梅花卫生院、龙溪卫生院,除迁陵镇外其它乡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在建制乡镇卫生院。注意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之内不要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广大群众错峰核酸采样和接种新冠疫苗,同时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2米线”等防护措施。

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来源: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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