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居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祝您及家人春节快乐!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当前正值冬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天干物燥,林区内可烧物多,火灾隐患较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旦失火,扑救极难,将造成巨大损失。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特致信全县居民朋友们。
一、严控火源,文明祭祀
要树牢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禁止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埂等农事活动;禁止在林区内烧香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教育孩子严禁玩火。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希望居民朋友们采取网络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等文明方式,寄托对逝去亲人的思念。
二、失火烧山,违法犯规
《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0元以上5000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应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执行森林防护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禁令,带头执行森林防灭火各项指令要求,引导亲朋好友文明用火,遇到违规农事用火及时劝阻,有效减少火灾隐患。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上报,并拨打12119报警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高度重视自身和他人安全,不得组织老弱病残、孕妇、儿童等不宜参加扑火的人群参与火灾扑救。
在此,呼吁全县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为保护和建设我们美丽的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保靖县林业局
2023年1月9日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保靖县林业局
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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