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通知》,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因突发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温暖过年。2024年2月7日至2月17日,春节放假期间,县内因灾、交通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迫切需要救助的家庭和个人,通过拨打24小时值班救助电话,经核实可获得不超过500元的生活物资救助。
县民政局及各乡镇接到救助申请后,将第一时间做好登记,通过入户调查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收入财产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及程度,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采取“先行救助”方式,于当天予以救助。
申请救助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县内居民可通过县民政局及各乡镇设置的24小时值班救助电话提出救助申请。县民政局接到救助申请后,及时将相关申请信息转至所属乡镇,并做好登记。各乡镇接到救助申请后,做好申请登记。
2.入户调查。乡镇接到救助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收入财产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及程度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表。
3.开展救助。乡镇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于当天予以救助。
4.公示。救助工作结束后,乡镇对救助情况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补齐相关资料。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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