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融媒体中心4月16日讯(通讯员 杨松楠 彭清辉)4月15日,保靖县交通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对迁陵镇内汽车维修企业、摩托车维修企业和未到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维修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的企业进行登记、备案。
专项行动中,要求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环境保护措施达不到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在5月底前对未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责令改正,限期备案,拒不改正的一律从严处罚,淘汰关停一批、整治达标一批,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执法人员共摸排维修企业40余家。下一步,县交通执法部门将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监督与帮扶并举,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一审:周榆林
二审:张晓莉
三审:高 伟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松楠 彭清辉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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