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及《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通知》州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见习人员共7名。其中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岗位5名,从事医学检验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3年、2024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毕业后未享受过见习补贴。
(二)专业要求条件
1.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及临床医学等专业;
2.从事医学检验岗位的见习人员要求医学检验及卫生检验等专业。
三、见习待遇
见习期内按规定享受国家发放的高校培训见习补贴1700元/人/月。享受单位餐补贴300元/人/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
2.报名地点: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彭小芳
联系电话:17707433986
3.报名及资料审查: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扫描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前来报名,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告知面试事宜。
4.报名者提供的资料与真实性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事项
1.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根据见习岗位需求,对见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见习人员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
六、见习管理
1.面试考核通过后,办理见习相关手续,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见习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指定1-2名岗位见习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主要负责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日常工作安全,职业素养指导,工作业绩考核,见习评定等见习相关工作。
3.见习期间见习人员需遵守《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及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常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将提前解除《见习协议书》。
七、见习结束
见习期满后,由单位填写《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所有见习生终止见习。
八、未尽事宜请咨询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743—7723889。
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8日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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