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把握舆论导向;领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研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办法和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直接领导和管理县直、乡镇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对乡镇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及电影发行、放映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审核或承办广播电视播出(含转播)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广播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业务专用频率、频道的规划与有关管理工作,办理广播电视台、站(含教育电视台)和县、乡镇有线电视台、站以及中小型企业有线电视台的建立与撤销的审核和申报手续。
(三)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四)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市场准入管理;负责农村和社区等电视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
(五)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规划并管理;制定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六)负责全县有线电视、卫星地面站、户外电脑大屏幕广告牌(墙)的发展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有线、无线广播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协调、营运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协助对局属单位的副科级干部考察任免相关工作;对局属单位(含股级)以上干部和工人进行录用、任免、考核、奖励和调配。
(八)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财务管理、监督及财务审计工作;搞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九)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研究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本文为中国保靖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baojingrm.cn/content/2012/03/28/5893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