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职责:
(一)贯彻报告国家和省、自治州、县人民政府以及省、州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靖县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保靖县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执行地方税种的减免规定,审理税收减免事项。
(五)负责保靖县地方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监察、审计工作和税务宣传工作。
(七)负责编制、分配保靖县地方税收计划、汇总、编报计划、会计、统计报表资料。
(八)完成州地方税务局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保靖县地方税务局实行湘西州地方税务局和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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