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保靖县苗族情况介绍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2014-10-23 09:34:43
—分享—

  一 民族源流概况

  苗族为保靖县的又一主体民族。2005年,全县苗族人口6.3520万人,多分布在县境内吕洞山地区的水田河镇(含原中心乡)、葫芦镇(含原堂朗乡)夯沙乡,还有一部分与土家族人杂居在复兴镇、迁陵镇、毛沟镇等交通方便的集镇,以及涂乍乡、清水坪镇等地。

  (一)族称

  1.苗族族称的含义及来源

  《说文》云:“苗,草生于田。从草从田”。段注:“按苗之古训,禾苗也”。这是“苗”字的本义,苗族族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派生出来的。据有关历史记载,苗族是古代“三苗”的后裔,而“三苗”又是“九黎之后也”。“九黎”是炎、黄时代活动于江淮及黄河中下游一带的一大部落联盟,其首领名曰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曾与炎、黄二部落联盟在黄河流域多次争战,后经涿鹿一战,蚩尤败北。他被杀害于黎山丘,掷械于大荒之中、崇山之上。其械“化为枫木之林”。在其被炎、黄联合战败后,“九黎”余众便退居江淮、荆州一带,披荆斩棘、重振雄风,建立起新的强大的部落联盟,俗称其为“三苗集团”。其活动贯穿于尧、舜、禹三代。据考古发现,在“三苗”活动所及的地域长江中下游,是中国古代水稻栽培历史最早的地区,“三苗”是中国古代最早栽培水稻的先民之一,“苗”之族称实与其栽培水稻的历史有关。按湘西苗族学者石启贵的解释“苗者,即田间之秧苗也,禾之未秀之义,如植物初生,尚未发育兹长,表示其弱小之意。有说此族,从事耕凿,经神农氏之稼穑,以艺百谷而得名”,这便是苗族族称的含义及来源。

  2.苗族族称的演变

  苗族族称为“苗”,始于“三苗”。但随着王朝的更迭,社会的动荡,民族的迁徙及盛衰,苗族这一族称曾发生过较多变化。从殷商至隋唐,因“三苗”集团被分化瓦解而使得“苗”称长期不见载于史册。但作为一个原始民族它并未消失,而是长期被概入“蛮”或“南蛮”这些多民族的统称之中。具体来说,殷商时代的“荆蛮”或“蛮荆”,春秋战国时代的楚人,“郡蛮”、“百濮”、“黔中蛮”,汉代的“武陵蛮”、“五溪蛮”、“盘瓠蛮”,其中均包括了苗族的先民,甚至是一些以苗族为主体构成部分的多个原始民族的称谓。到了唐代,苗族先民的力量有所增强,史籍中重新出现了有关“苗”的称谓。樊绰《蛮书》卷十载:“黔、泾、巴、夏四邑苗众……祖乃盘弧也”。但此“苗众”一称,非专指苗族,而是对境内“蛮夷”的一个笼统的称呼。两宋时期,随着五溪地区苗族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和反抗斗争的激烈,汉文史籍才把苗族同其他少数民族区别开来。如南宋朱熹在《记三苗》中云:“近年,……边患多出于苗。”南宋末年朱辅《溪蛮丛笑》序云:“五溪蛮者皆盘孤种也。今有五:“曰苗、曰瑶、曰僚、曰僮、曰仡佬。”可见宋代,“苗”作为专一族称已十分明确。元代,史籍中多处记作“猫”,“苗”、“猫”互见,并开始出现“生猫”一词。至明清,关于苗族的记载益多。《大明一统志》一百十卷始见“苗族”一词。但仍有以苗代蛮的含混称谓。在狭义的称谓方面,或按自称,或按服饰、地区、居住条件,或按受上司管辖的情况,分别被称为“红苗”、“花苗”、“青苗”、“黑苗”、“白苗”、“长裙苗”、“短裙苗”、“雅雀苗”等等,名称繁多,一直沿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保靖苗族被统称为“红苗”,因“衣带尚红”而得名。史载:“其红苗称者,楚、蜀、黔三省之隅,所居一族……经三百里,纬百二十里,周千二百里,隔越汉境。”《永绥厅志》卷六“苗峒”云:“苗人衣服俱皂黑布为之,上下如一。其衣带用红者为红苗,缠脚并用黑布者为黑苗,缠脚并用青布、白布者为青苗、白苗,衣褶绣花及缠脚亦用之者为花苗。考各志统谓之红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经过社会调查,按本民族人民的意愿,统称为苗族。

  3.苗族自称与族称的关系

  由于历史的原因,苗族自称亦有多种,但最有代表性的有三种,即今苗族三大方言的自称。《民族词典》说:苗族自称“果雄”、“模”或“蒙”。称“模”的是中部方言苗族,全称“仡模”;称“蒙”的是西部方言苗族,全称“仡蒙”;称“果雄”的是东部方言苗族。保靖苗族操东部方言,自称“果雄”或“仡雄”,或记为“果熊”或“仡熊”,简称为“雄”或“熊”。部分专家认为这一自称与“模”、“蒙”在语音上有对应关系,也可能是“苗”的转音。但部分专家认为湘西苗族自称“仡熊”,是自认为自己是老熊绎公公传下的后代,这一方面用以强调本支系苗族在苗族三大支系中与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同时也显示其族众永志不忘先祖熊绎所建立楚国的伟业。

 

 

{Ky:PAGE}

 

 

  (二)族源

  1.远古的印记

  苗族根于“九黎”、“三苗”,保靖苗族通过口耳传诵的方式留下了这时期的朦胧印记。同时,尚存的某些民俗事象也予以佐证。

  崇拜祖先蚩尤。保靖苗族称蚩尤为“阿普蚩尤”(阿普是“祖公”之意)。过去保靖苗族每举行大的祭祀活动,都要由苗巫咒祝,将阿普蚩尤请来享用酒肉等项祭品,以示对祖先的崇敬和爱戴。因蚩尤被杀后其械化为枫林,所以保靖苗族有崇拜枫林的习俗,实是寄托自己对蚩尤的敬崇。如旧俗,小孩生病,必须祭祀枫神,稻田发生病虫害,苗民便将枫树枝条插入田中,据说可以驱虫灭病,保护谷物茁壮成长。苗族建房,更不忘使用山中大枫木作主要材料。苗族《上梁词》云:“说此梁,道此梁,此梁生在昆仑山上……,一点楠木做中柱,二点园柱是枫香,三点柏杨做排扇,四点杉木做挂枋。”苗语称:“中柱”为“图骂”(即父柱),“园柱”为“图乃”(即母柱),其意在祈求蚩尤庇护子孙兴旺发达,财源茂盛。木匠上山采伐“园柱”料木时,必须以香纸祭之,砍倒抬回建房场地,勿使其着地,并严禁跨越其上,若有违禁,传说可有家败人亡之灾。明、清时代,封建统治阶级将蚩尤旗的出现视为苗民起义或苗区发生灾变的予兆。《吕氏春秋•明理》云:“其状如众,植华以长,黄上白下,其名蚩尤之旗,类慧,而后曲象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永绥厅志》卷一“灾祥”载:清乾嘉年间,石三保率苗民起义前夕,天空呈现蚩尤旗之状;光绪八年(1882年),“蚩尤旗见自南而北,绵亘数千丈,瘟疫流行,傩穰乃止。”从这方面说明了湘西苗族跟蚩尤的亲缘关系。

  欢兜(头)为石姓苗族的祖先。《山海经•大荒北经》云:“颛顼(音专须)生欢头、欢头生苗民。”郭璞注:苗民,“三苗之民”。欢头即欢兜,系“三苗”的首领之一,其族众活动区域在丹水流域,即今陕、豫、鄂交界一带地区。《史记•五帝本纪》云:“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舜)放欢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这就使得三苗部落联盟的成员欢兜族,在保靖苗族中留下了不少遗迹。崇山在今张家界境内。据记载:“欢兜墓在崇山,舜放欢兜于此,死后逐葬于山上。”又载:“崇山绝顶有巨垄,相传为欢兜冢。”在花垣县也有崇山,明洪武初年曾在该县(今吉卫镇)设置卫所称崇山卫,统治苗区。保靖苗族中的一大支系石姓苗族,其自称“仡欢”,谦称“代欢”,世传该支系是欢兜族的后裔。

  从未忘记远祖故地。湘西苗族《古老话》对此有明确的传诵,只是其中的地名和远祖时生活在大江大湖边的时间难以考稽而已。如石宗仁译《苗族史诗》云:“古时苗人住在广阔的水乡,古时苗众住在水乡边的地方;打从人间出现了魔鬼,苗众不得安居,受难的苗人要从水乡迁走,受难的苗众要从水乡迁去。一支苗人住旺几的城池,一支苗众留住斗乃的地方。苗乡在句吴水乡四处捕鱼啊,苗众在水乡边的陆地找地方,……。”

  “三苗”文化习俗的传承。如髽(音抓)首。《淮南子•齐俗训》载:“三苗髽首、羌人括颔,中国冠笄、越人发赞。”高诱注云:“三苗之国在彭蠢、洞庭之野。髽,以枲束发也。”枲是一种麻,“以枲束发”就是用麻参合在头发中挽成发髻。这种习俗在保靖苗族妇女中曾有所保留。又如崇鬼尚巫。《尚书•吕刑》云:“三苗昏乱,相尚听于神。”而苗族崇尚鬼神亦很重,通常有“三十六堂神,七十二堂鬼”之说。

  2.古代的踪迹

  “三苗”被禹所败后,苗民部分留在原居之地,部分南迁和西南迁。夏、商之时,“三苗”之名鲜见于史载,包括保靖苗族在内的整个苗族一律被概入“蛮”或“南蛮”的称谓之中。西周之时,“南蛮”中的一支建立楚国于荆山一带,定都丹阳(今湖北秭归东南),被周人称为“荆蛮”。苗族(包括保靖苗族)是“荆蛮”中的主体民族,因此,二者颇多相似之处。楚国的建立者鬻熊,芈(音米)姓,保靖苗族龙姓的一支,自称为“代芈”,二者有着一脉相永的亲缘关系;楚人信鬼崇巫,保靖苗族亦是如此。楚时置黔中郡,保靖苗族被概称于“黔中蛮”之中。汉代,改黔中郡为武陵郡,湘西苗族属“武陵蛮”的主体民族之一。由于境内沅水流域有五大支流,故又称作“五溪蛮”。“盘瓠蛮”之称始于汉代,而贯穿于其后的各封建王朝。湘西苗族是“盘瓠蛮”中的主体民族。旧时,湘西苗族存有浓厚的盘瓠崇拜习俗。至宋后,湘西苗族恢复“苗”的原称。

  3.迁徙的历程

  苗族历史上经历三次大迁徒:第一次,被黄、炎战败后,从黄河中下游和江淮之间的东部平原地带向西南迁入长江中游地区,繁衍并形成“三苗”集团;第二次,被尧、舜、禹为首的华夏集团战败后,从江湖平原向西南山区迁徒,进入武陵、武溪地区。史称“武陵蛮”、“五溪蛮”(亦兼含其他少数民族)。第三次(秦汉至唐时代),从武陵、五溪再度向西和向西南迁,向西者迁入四川云南等地,向西南者迁入湘西南和湘西地区。

  在古代,苗族迁徒史诗反映在湘西《苗族婚姻礼词》(苗语谓“嘟啾嘟奶”)和《保靖吕洞山苗族史组歌》(苗语谓:“几洞得兄岔沙古”)之中。经多位苗族专家学者实地考查,保靖苗族各主要分支迁入历程是复杂、艰辛并多次进行的。据《苗族史诗》载:这批最后迁来县境吕洞山区的苗族先民多属龙姓。设立宗词为“武陵堂”。龙姓苗族又同前数次从江西,经常德、溯沅水,沿北河(酉水)长途上迁定居棉花旗的梁姓,丰宏的龙姓,米汤溪的洪姓,梅花大田一带的石姓苗民,会同在吕洞山下的“占求占怕”(即夯沙乡桥堡寨),中心乡的翁白,仁大奇等苗寨,聚众举行一次大规模的“鼓社鼓会”活动,决定以姓氏为主体,分散定居,各立村寨。今聚居于吕洞山区的苗族是以苗族先民为主体,亦融合有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的部分先民。

  分散定居于酉水两岸的苗族:清水坪毛坝村尚姓,始迁祖尚师国,是明末由常德莲花池迁来的。民国时期,这部分苗民的民族语言、习惯逐渐消失,1949年10月后,语言、服饰等和汉族一样。中溪村与白岩洞一带的吴姓苗民始迁祖吴老哥,是明代万历年间从花垣县子花村迁来的,清代咸丰以后,其语言全操汉语,习俗于邻近土家族、汉族互相融合,自己习俗保留甚少。毛沟镇石家董石姓苗民是明末从四川贵棚迁峨容,再由峨容迁入石家董定居。野竹坪乡小溪村龙姓苗民,传说也由四川迁来。梅花乡断桥村与阳朝乡石家村的石姓苗民是一氏族,在清代中期从沅陵县棋盘岩迁来,尚有跳香的祭祀习俗,其语言、服饰等在迁来时已同汉族一样。

  保靖县苗族主要支系:

  仡侨:谦称“代削”,又分为“代弄”和“代削”两支。代削使用汉姓“吴”、“洪”等,吴姓主居县境内水田河镇、清水坪镇。洪姓主居县境内葫芦镇米塔村、尖岩村。

  仡芈:谦称“代芈”,系苗族龙姓的强宗大族,因人数多于“代贬”,故称大龙。主居县境内的吕洞山区各乡镇,散居于县境内野竹坪镇小溪村等地。

  仡观:谦称“代欢”。又分为“西家”和“欢飘”两支,使用的汉姓主要是“石”、“施”两姓。石姓为其中的强宗大族。据《石氏宗源略》载:石姓先民是江西临江府清江县建安乡清泉巷西堡大田大富山景泰中迁来的。主居县境内吕洞山区各乡镇,散居县境内梅花、清水坪等地。

  仡贬:谦称“代贬”,是从“仡芈”宗支里分出的一支。它又分为“代怪”、“代希”两支,使用汉姓“隆、李”。“代贬”人数相对少于“代芈”,故称为“小龙”,故“大龙”或“小龙”旁人难辩,往往误认为同姓婚姻,实非也。

  二 民族习俗

  (一)服饰

  1.服饰

  保靖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不大,上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花帕,脚穿船形花鞋,还配带银饰。自清代雍正“改土归流”后,政府明令“服饰宜分男女。”因而变化较大,但过去的苗族服饰仍有自己民族特色:男子服饰较女子服饰简单,头缠长1至3丈的青棉布帕,缠成斜十字形。上身着白、青、蓝色或花格(或花条)的棉布料的对襟衣,有7对扭扣,下身着青、蓝色棉布料大筒裤,脚裹3寸宽、丈余长青棉布裹脚,劳动时腰束布带。一般青年男子穿衣多到7件,最里层为白色。最外层衣服只扣最下面的一对扭扣,第二层衣服则扣下面的两对扭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第7对扭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服全能由外一眼看出,以显其富有和豪爽,很有情趣。

  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妇女穿无领花衣,着白褶裙、蓄长发织辫子,用长条青布(父或母丧亡后可用白帕)帕叠成前方后园的螺形包头。衣裤均镶有花边,头、颈、胸、手均配戴银饰。脚缠青布裹脚,穿船形花鞋。

  民国时期,妇女衣服腰大而长,袖大而短,满襟无领,胸前和袖口滚边,或绣花条,不着百褶裙,穿园口鞋,老年妇女穿船形鞋。

  清末和民国政府,曾两次禁止苗族妇女穿花衣,均遭抵制未能实行。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苗族的服饰变化很快,现代流行的服饰均被青年接受,唯有中老年人仍着近代苗装。

  2.首饰

  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由专门从业匠人制作。从制作的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凤冠、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从造型上分也是五花八门,仅耳环一项就可分瓜子吊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圈圈耳环等十余种。这些精美的首饰,只在节庆日或赶场时佩戴,平时常戴手镯、戒指、圈圈耳环而已。

  (二)节庆

  1.过年(春节)

  除夕前5—7天先将室内室外打扫干净,腊月二十八日将磨、碓、筛子、簸箕等贴上钱纸封禁(苗语“和柔”),正月初六解禁。除夕日将大小门窗、房门、堂屋中柱、家具等都贴上钱纸,并备足新年用水。开年后第一次去水井挑水,要备带香纸点烧后打水(“送买水钱”)。正月初一凌晨吃年饭。吃年饭很有讲究,一是合家老少必须到齐,象征“合家团圆”。二是要早,抢在别家前面,象征“新年老人”先迎到家,赐福赐贵。三是饭菜要有剩余,象征“有剩有余”。这一餐的饭菜十分丰盛,梳子形大肉片和砣砣肉(称年肉)等十多样菜,全部上桌,先敬祖先后全家就餐。

  新嫁出女子用新年初二、初四两天偕同女婿,背猪脚、糯米粑、糖、果、酒等礼物回娘家拜年;已生小孩的女子则用新年初六、初八两天带小孩及礼物回娘家拜年,住上半月、一月不等。女子回去父母要打发回礼,不能让空手回家。

  也有提前一天过新年的,传说是古时为防止官兵袭击形成的习惯。还有过“五月年”的习惯,如水田、中心地区的梁姓和野竹坪小溪村的龙姓,五月初一或初五过新年。其原由:传说其祖先过年时遇难逃散,次年五月才得补过团圆年。

  过小年:这是吴、龙、石的习惯节日。吴、石二姓是正月的“午日”,龙姓是正月的“子日”。是日,均设祭场,进行祭祀活动。吴姓祭坛设在花垣县境的谷坡寨,龙姓祭坛设在原堂朗乡木芽寨和夯沙乡矮坡寨,石姓祭坛设在原堂朗乡的大岩寨与葫芦镇的杉木寨。守祭坛人(苗语叫作“王季”),是本姓中选择独身人充当。在过小年前,禁忌小孩学鸡、雀、鸟、狗、猫等喊叫,不准嘻笑与大吵大闹,不能破伤出血。过小年这一天,从午时起,在家的外姓客人及出嫁之女都要离开,到异姓邻居家寄宿一晚,家人则关门静坐。当天夜半解忌。吴姓由“王季”祭祖完毕后在寨口高喊:“一切鬼怪神灵都烟消云散了”,石姓与龙姓则由“王季”学鸡叫或放火炮。新中国成立后,“五月年”、“小年”习俗已自然消失。

  过月半(正月15日):这天将年前贴的钱纸撕下来烧掉,摆席就餐,表示农具解禁,春耕生产即将开始,是日当晚灯亮通宵,俗称点“十五灯”。解放后,此习也逐渐消除。

  2.清明节

  各家必备糯米粑粑及佳肴美酒、香纸、幡旗祭扫祖坟,为坟墓培添新土。同时清明节又是传统的苗族民间文化艺术节日,原中心乡的翁柏坡“挑葱会”,葫芦镇的“桃花会”都相沿已久成习。届时,吕洞山区各乡镇及友邻吉首、花垣、古丈三县市邻近乡镇苗胞皆着节庆盛装赶赴会场参加活动及观光,人流如潮,热闹非凡。

  3.端午节

  吕洞山区苗族五月五日是过小端午,五月十五是过大端午,更加隆重,吃粽子,门上挂菖蒲,用雄黄酒洗手洗脚、用雄黄酒洒屋内屋外,驱除蚊蛇。外嫁儿女回娘家探亲,共度节日。

  4.吃新节

  每年农历6月第一个“卯”日,清晨去稻田拔稻穗数枝,去地里打嫩包谷数棒,回家蒸熟尝新。食前要先祭祀先祖(火化香纸和新食品祭奉先祖),然后全家分尝,一般新嫁出女儿都回娘家拜节尝新。

  5.赶秋

  它是苗族的大型喜庆节日。每年的“立秋”时节,苗家经上半年辛勤耕耘,丰收在望,欣喜异常,相邀集会开展“交秋”民间文娱活动。旧时有“秋男”、“秋女”端坐滑杆游秋场的活动,现此娱乐项目已消失。现在的主要标志是“八人秋”。另外是唱苗歌、打苗鼓等其他节目表演。届时各村各寨的苗族老少,身着节日盛装,邀友结伴,兴高采烈地从四面八方来“赶秋”。这一天,秋场上人群摩肩擦踵,四面山坡人影晃动、花团锦簇,歌声袅袅,笑语盈盈,十分热闹。

  赶秋的由来:相传很久以前的一天,苗族青年巴贵达惹外出打猎,见一只山鹰从空中掠过,便垂手拉弓,一箭射中那只山鹰,同时坠下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美,一看便知是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家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定要找到这花鞋的主人。在乡亲们的帮助下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可以同时坐8人的风车形秋千,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爱的活动,巴贵达惹心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不出所料。在秋场上,巴贵达惹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七姑娘。他俩通过对歌而建立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从此之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活动,择配佳偶,形成了“赶秋”盛会,轮流在水田、中心、葫芦、夯沙等4个墟场举行(民国时期,吕洞〈夯略枷〉、矮坡两寨亦设有秋场)。

  6.重阳节

  农历9月初9,苗族村寨家家户户杀鸭子,打粑粑(苗语:“召白重阳”),欢庆重阳节,出嫁女子亦回娘家来拜节。这一天,各村寨的苗族群众,还要聚集在苗祖圣山吕洞山脚下,举行盛大的祭祖活动。传说,苗族先祖在蚩尤部落集团中原战败后,在里冬苗王的带领下迁徙到湘西, 并在湘西吕洞山安居乐业起来,很快繁衍壮大起来,并初步形成了吴、龙、廖、石、麻及其十二分支等苗族群体,此后为了便于管理,同时也为了谋求各苗族姓族有更好的生存与发展,遂议在农历9月初9在占求占怕举行一隆重的祭祖活动后,苗族人民按姓族分散定居,但在祭祖活动中,也引来了魔神,于是里冬苗王不惜牺牲以自已挡住魔神并化成今天的吕洞山,使魔神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进犯苗民,才得以使吕洞山苗族人民得以长此久安。

 

 

{Ky:PAGE}

 

 

  (三)婚姻 生育

  1.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保靖县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个别富户或女方无生育的人户,也有一夫多妻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男女均按新婚姻法缔结婚姻。

  保靖县苗族婚姻比较自由,但不是可以随随便便,一般是男女青年互相认识、爱慕后,仍需争得父母认可,并履行订婚、过礼、结婚、回门等手续。

  订婚(苗语谓“专修巴秋”):当男家看上某家女子,必须准备酒肉,请媒人先到女家去“讨口风”。媒人到女家后,女家如果非常热情,便说明女家有意。媒人便将此情形回告男家。隔几天,媒人又前往女家央求,正式向女家提及婚事。按习惯,央求次数越多越好,俗称“求多为贵”。倘若女家有心将女儿放口许配与求婚的男家,还需征得族人赞同,方算有效。于是男家需再备酒、肉、糖等礼物,由媒人送去,女家则请族人吃了“放口酒”,就算正式订婚。

  过礼(苗语谓“送亲茶”):正式订婚后,男家择定吉日向女家过礼。在过礼前一个月,要先由媒人通知女家,女家又通知族人,届时前来吃礼酒。到吉期男家请叔伯弟兄3—5人或7—8人倍同,挑糯米粑粑、肉、酒等礼品和礼金(多少不拘,尽力而为)去女家,女家亲族设宴热情接待。主客互致礼词(苗语谓“卜度秋度来”),然后就餐。第二天由女家亲族请吃排家饭,两天三晚方散客。女家要打发回礼,给女婿成套衣服鞋袜,给媒人送一段裤子布料和猪头一个。参加吃礼酒的亲族每家送一段裤子布料给男家。在过礼的两天三晚中,有的还进行苗歌对唱,供大家娱乐。

  讨庚贴(苗语谓“麦红庚”):男家拟择吉日迎娶,先必须向女家“讨庚贴”。女家同意近期发嫁,就将女儿的“生辰八字”开列在红纸上,由媒人送给男家,男家则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择定婚期。若因故不能嫁出,女家可不发庚贴。

  婚娶(苗语谓“当秋”):男家根据男女双方生辰择定吉日婚娶,并将婚娶期通知女家,双方积极作好准备。到迎娶期,男家即由族内择定一对夫妻齐全、儿女满堂的男人作为引亲人,女家则请送亲娘及歌娘女友伴嫁。晚饭后,按择定的时辰发亲,若无适合时辰,新娘要提前到叔伯家去坐候吉时,再从叔伯家发亲(苗语谓“克初”)。新娘整妆完毕,由父亲或族内长者为她撑开新伞,由胞兄弟1人背上轿,男家的引亲人手执篙火或灯笼走在最前面照明,女方的送亲娘在轿前开路,若干女友和兄弟同时送嫁。女家母亲、嫂子及亲族中老年妇女和儿童作为正客,于第二天清晨,随抬嫁妆的人夫后来。正客少者30—50人,多者70—80人。新娘坐轿到新郎家门外时,要从燃烧的黄茅火堆上越过,轿到门口男家给送亲娘银镯、戒指、钱等下轿礼,交给新娘后,新娘才下轿,然后到邻居家中坐到吉时,新娘从择定方向的门进屋,即上地楼火床静坐,媒婆唱合事歌,给新郎新娘各饮一口和气酒,婚礼结束。新郎接待客人,新娘静坐或同女伴外出游玩,观看寨景。晚饭后,在堂屋中开歌场,主、客双方的歌师对苗歌祝贺(苗语谓“各沙堂中”)。主家贤惠且歌师逢对手的连唱三晚堂中歌,备受赞扬。第二天吃排家饭,还唱酒饭歌,表示感谢。满三早后,清早起来,新娘挑水一担倒进水缸,表示此后,自己在夫家勤劳作。

  回门:婚后第三天,新娘回娘家,新郎家送出谢娘钱、谢媒钱、谢新娘舅家钱等,此示感恩。水田地区有的村寨,在散客的早晨还专设一席五脏齐全的酒席(苗语谓“胡米酒”),请正客坐席就餐后才散客。新娘在娘家住满3天,由父亲或叔伯一人送回新郎家,这天晚上新婚夫妇才同宿。三个月后,男家又须舂粑粑陪伴新娘回娘家住3天,回婆家后夫妇从事各项劳动,创家立业,白头偕老。

  除上所述外,苗族婚姻有几点特殊之处:

  (1)苗族同姓不婚。汉姓相同而苗姓不同可以通婚,汉姓不同而苗姓相同不通婚。如“廖姓”和“石姓”同是“仡瓜”,就不能通婚。

  (2)姨表兄妹不婚,以兄妹相称,以兄妹相待。

  (3)家有丧事,或椎牛祭祀,女子不出嫁,一年不嫁二女等。

  (4)姑表亲上加亲。舅家有优先娶外甥女的习俗,舅家无子,外甥女出嫁亦须舅家认可。此习也已基本革除。

  (5)苗汉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此习已革除,越来越多苗汉青年男女喜结良缘。

  (6)“招郎上门”生育儿女从父姓;丈夫死后,守节抚孤或改嫁,均随女方。但也有兄死,弟娶兄妻;弟亡,兄娶弟媳的情况。

  2.生育

  新生婴儿三朝酒:新生婴儿满三朝,请吃三朝酒。亲房长辈必须携带鸡蛋、大米或鸡前往贺喜,商议为婴儿取名,习惯是谁吃鸡头谁命名。也有先由婴儿的祖父母或父母先命名再请大家认定。

  望月(苗语谓“克喜”):婴儿出生后,男家要拿鸡一只去外婆家报喜,男婴则拿公鸡,女婴则拿母鸡。外婆家得喜讯后,积极准备给婴儿的衣帽服饰及鸡蛋之类。于满十朝的吉日去“望月”。望月鸡必须一月杀完吃,不能留养,因由“发鸡不发人”之忌。

  3.建新房

  选择屋基,讲究风水,常择依山傍水之地,取坐南朝北方向,选定吉日奠基。屋架结构习惯五柱八挂三间,若地基窄狭,改用三柱六挂三间或三柱四挂三间。梁的正中间画太极图,用银针钉上五色布条于图中,两头画上乾坤两卦,写上“长命富贵,金玉满堂”字样,垫当年“皇历”。在择定的吉日竖屋上梁,木匠师傅与礼官分别攀上梁头梁尾,边攀边诵“梁词”,上登后边诵“梁词”边扔“上梁粑”,主人夫妇对跪在堂屋地面,扯开红被面接谢师傅开的梁口木渣与粑粑(木渣、粑粑象征金银)。于后,木匠师傅与礼官又向五方扔“上梁粑”,让观众抢接。主人备酒肴,招待来贺亲友及帮工人员。

 

{Ky:PAGE}

 

 

  (四)礼仪

  苗族人民虽然世世代代居住偏远山乡,但思想纯朴,对于礼仪十分讲究。

  1.见老尊敬。凡是幼辈见了长辈,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识或是初次相见,都必须说话诚恳,行为恭敬,笑脸相迎,并要用一定的尊敬词语相称。如行走主动让路,坐着主动让坐。对不相识而年龄大于自己的男者称“阿那”(大哥),女者称“阿亚”(大姐);对与已不同姓氏的年长老人,男称“阿能”(舅舅),女称“阿蒙”(舅妈),或称“阿打”(外公),“阿达”(外婆)。

  2.平辈相见必须点头称呼。不相识的,但知不同姓,男称“巴秋”(老表),女称“欧秋”(表姐妹);知同姓,男称“阿那”(大哥),女称“阿亚”(大姐)。

  3.长辈见幼辈,态度和蔼,点头示意。对不相识的青壮年,男称“得那”(小哥),女称“得娅”(小妹子),对幼年儿童不论男女统称“得苟”(小弟弟、小妹妹)。

  4.杂礼。老幼同行,长者在前。老幼同席,老人上坐,壮年下坐,两侧坐幼辈。火坑靠中柱(夯告)和背北面(戎补)必让老人坐,其他两方可随便坐。老幼同坐一处,不论在室内室外,幼辈均不能从长辈座前越过。倘若必须越过,则需用尊称招呼“某某对不住”再越过。夫妻之间无子女时只能以你我相称,有了子女则以子女名字称“某爹”、“某娘”,忌直呼夫妻的名字。这些传统的礼节,“文革”时错误地也作为“四旧”批判。开展“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后逐渐恢复起来。

  (五)丧葬

  保靖县苗族历来实行土葬。老人寿终正寝后,其丧事程序如下:

  睡柳床:先用桃枝和水菖蒲浸水,为死者理发洗澡,再穿寿衣放上柳床(水田河镇梁姓椎过牛的人家,还得将死者从神龛前抬过才放进柳床)。然后请一异姓老人去溪河边取水,并撮数个虾子,扯朝下河生的水菖蒲数片,同放在盆内,由苗老司“造水”洒于亡人及孝子身上。孝男孝女悲泣不能出声,待苗老司烧化纸钱送亡魂升天后,才能放声痛哭。

  入殡:择定吉日入殡后,柩停中堂,另择吉日安葬。解放前有停柩一年半载之久的,解放后只押三、五早。停柩期间,亲人日夜守灵,并在棺材下面点一盏菜油灯,叫“地府灯”。

  绕棺开路:安葬前,在家门口扎孝堂数层,供亲友祭吊。请和尚或道士进行绕棺开路法事,引着孝男孝女绕着灵柩“破五方五位”、“传排灯”、“追魂解洗”。富有之家还于开吊之日行早、暮奠礼。

  出柩:按已择定的安葬吉日,当天早晨出柩上山。届时要安排一人走在灵柩前,沿途放下纸钱,称“买路钱”。一人(亡人舅家中的亡人晚辈)披白戴白,挥动槁杆火把开路,引导亡人上坟地。孝男孝女护送灵柩,火炮不断。

  安坟穴:坟地请“地理先生”事先择定。开穴时孝子1人先动土3锄,然后由他人挖好坟穴。挖好穴后,“地理先生”用小米在穴内画八卦,并用鸡血淋地面,化钱纸,放朱砂安龙神。棺材入穴后,架罗盘拨正山向,唱“五谷歌”撒五谷,诸孝子呼唤死者大哭三声回家。留一正孝跪在棺材头上哭喊死者三声,挖三锄土盖坟,再由送葬人们把坟堆砌好。凡是踩了坟地新土的人,都要到孝家堂屋“退新土”。安葬后,孝子要去坟上点三夜灯。

  招魂(苗语叫“土昴”)和安魂(苗语叫许香):安葬后的卯日,请苗老司来家门槛边,敲打着竹柝招亡魂,让亡魂在祖先神位上归位,丧事方告结束。

  上述之外,也有些特殊处理的情况:

  1.一般成年人死用杉树棺木敛尸,未成年人死用木匣敛尸,并葬后在去途中烧三夜米糠烟火,让亡魂于火堆中逗留,免得回家作崇。

  2.伥死(苗语叫“达加”)者的灵柩不能停放屋内,入棺后即行埋葬,不能同正常亡人同坟场,埋后还要请红衣老司去村外阴深岩穴安置亡者灵位,有的还要请老司在村外断路,不使亡魂进村作崇。

  3.非自家人不能死在家中。

  (六)禁忌

  苗族的禁忌很多,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1.忌在家里和夜里打口哨。苗族认为打口哨可招来凉风,而各种神怪则往往顺凉风而行的。因此,在家里打口哨会引鬼怪进屋,遭到不幸。在夜打口哨,会引鬼怪缠身,降下灾难。

  2.忌踩三脚架。苗家的火坑里放有铁铸三脚架一个,专用于架锅子鼎罐煮饭、炒菜,任何人都不能用脚踩踏。因为传说三脚架是三个护火的祖先变成的,踩三脚架就是对祖先不恭。

  3.忌坐“杭告”。苗族火坑右边的中柱脚设有祖先神位,苗语称为“杭告”。青年和妇女严禁坐在这里烤火,孩童更不能在这里打打闹闹。

  4.忌震龙岩,苗族堂屋中央都有一块石板,石板下有一小坑,坑内放清水一碗,是“龙”的栖身之处,如果震动了这块石板,据说“龙”就会受惊离去,主人就会遭灾。

  5.父母健在,晚辈不能裹白色头帕。

  6.小年忌。由立春的那天起,逢第一个“子日”便是小年。从先天半夜“子时”到子日的半夜“子时”,十二个时辰内。全家休息,关门闭户,静悄无声。否则患忌,解放后已消逝。

  7.忌言。清早起来后,到吃饭以前这段时间,忌说龙、蛇、虎、豹和鬼等不吉利的话。

  8.忌食。梁姓禁吃羊肉,石、吴二姓禁吃狗肉,传说羊狗分别是其祖先的救命恩人。

 

{Ky:PAGE}

 

 

  (七)立谱

  “立谱”苗语叫“究谱”,苗族人民自古即以姓氏和宗教不同分别修谱。谱面用红缎子或苗族自织赫色斑阑布做成。布长5寸,必须是一匹整布中间的一段,分生谱和死谱两种。生谱完成时由苗老司唱古歌,念咒语,用苗语念已故历代祖先及在世人口名字,老司唱完祝颂歌词后,就把“谱”卷成筒形装进一节紫竹筒内藏好。“吃牛”、“吃猪”等祭祀活动,必须拿谱唱祝颂词禳灾求福。新添人口,要把名字念在谱上,入了谱就成为本族的人。“死谱”就是人死了把名字念入死谱上,表示成了祖先。若有人作奸犯科或触犯族规严重,则凭谱于小溪或深涧之内将他除名,永不归宗(苗语叫独谱)。

  (八)饮食和信仰崇拜

  1.饮食

  苗族饮食,粮食以大米、包谷(玉米)为主,高梁、小米、豆类、薯类为辅。蔬菜除自种瓜菜,兼食野菜。野菜多达20多种,如蕨菜、笋子、白花菜、糯米菜、野芹菜、鸭脚板、椿树芽、胡葱等,还捕鱼、捞虾、捉蟹补充、调剂。而最有特色的是腌酸鱼酸肉。腌制方法:杀猪后,将猪肉切成小块或捉鱼后,将鱼破开把内脏取净,然后和以米粉香料,加盐腌之,装入坛中,密封坛口,倒覆于浅水盘内,使之不透空气。经两周后,鱼肉米粉略变酸味,便可取出炒食,味美异常。若有客人来家便可用来招待,以免客人到家后,临时张罗不周,致对客人失敬。

  酸鱼是苗族人民喜爱的佳肴。家家都有,人人爱吃。腌制三年以上的酸鱼可口绝妙。此外苗族还喜爱吃糯米粑,还用以作为礼品和祭品。

  2.信仰崇拜

  苗族的信仰崇拜祭祀活动很多,对通常所说的36神、72鬼都行祭祀,其中规模最大而又最富有民族特色的要数“吃猪”、“吃牛”和“接龙”三种。此外,还有“还傩愿”的祭祀活动亦在苗族中流行。“吃牛”(苗语叫“垄尼”)祭祀过程如下:

  家有病人久治不愈,即许鬼愿。先请苗老司主持,在堂屋左角二柱上悬挂大锣一面,下置大鼓一个,邀男女青年早晚来跳苗鼓舞与猴儿鼓舞,虞诚敬奉鬼神。病人痊愈后,在该年农历十月至冬月底期间,选择一个午日或未日,“吃牛”祭祀还愿。祭品要一头肥壮的水牯牛(耳角尾齐、四肢无缺)、一头黄牯牛、一头牲猪、一对大公鸡等,而水田、中心两地区吴、梁二姓有吃双牛的习俗(要黑白两头水牯牛),还要一头黄牛、百种干鸟雀、百种野菜备用。另备板粟、炒米给男女歌师及赶热闹的人食用。

  “吃牛”12天前,邀请族内老人和叔伯兄弟商量吃牛祭祀事宜,然后分头向亲戚报信,请他们按时参加祭祀。前3天先吃猪、吃黄牛(苗语叫“垄爬、垄约”)。“吃牛”这天的活动是:栏门接客,主客对唱栏门歌,屋檐前男女对唱送太阳歌,夜幕降临,男女主客进入屋内对唱鼓歌。苗老司祭祀九献(对祖先敬酒肉九次)后,女前男后绕祭坛周转对唱调年歌,半夜过后男前女后绕祭坛周转唱倒调年歌直至天明。第二天早饭后,举行椎牛仪式,倒牛后,待主方女青年唱完倒牛歌,吃牛祭祀活动方告结束。

  解放后,大型椎牛活动很少举行,但常被作为节庆日文娱活动的重头节目安排。

 

  三 民族语言

  保靖县境的苗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谣语族,苗语支,苗语东部方言的西部次方言。新中国成立前,散居县境各地的苗族大部分已操汉语,聚居于吕洞山下各乡的苗族全操苗语,只有少部分居住在虚场附近的人能说汉语。新中国成立后,苗汉交往日益密切,教育逐渐普及,除边远山区的老中年人外,所有青壮年及儿童已较普遍地会说苗汉两种语言。苗族居住分散,而水田河(含中心)语音与夯沙、葫芦等地语音有差别,但词汇和语法相同。

  附件一

  阿公山阿婆山(吕洞山)的传说

来源:红网保靖站

编辑:易果

本文链接:https://www.baojingrm.cn/content/2014/10/22/588950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中国保靖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