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融媒体中心6月12日讯(通讯员 彭白雨)6月8日,保靖县迁陵派出所及时劝导了一名女子放弃轻生念头,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避免了一场悲剧发生。

当晚22时许,迁陵派出所接到胡某报警称:“我姐姐在二桥要跳河,我拦不住,麻烦你们来帮帮我。”民辅警接到此警情后火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见女子靠在桥的护栏边,情绪低落,意欲跳河,其弟用手拼命地拉着她。见此情况,民警一边聆听女生倾诉,一边对其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在民警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女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缓缓地走到桥内。
事后,民警了解到,该女子才20岁出头,她因与男朋友吵架,后与弟弟发生争执,弟弟在冲动的情况下对女子说了一些过激的话。脆弱的心灵经不住打击,便想跳河轻生。民警继续开导女子,告诉她生命只有一次,在生活中遇到挫折要勇敢面对,要学会冷静地处理问题,千万不要因一时冲动走向极端,同时又告诉其弟亲人之间沟通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多包容理解。经过半个多小时开导,女子解开了心结,并表示会珍惜自己的生命。
一审:吴学敏
二审:何晗竹珺
三审:高 伟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白雨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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