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融媒体中心9月11日讯(通讯员 向开飞)9月11日,保靖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检察院多名干群齐聚酉水河畔,展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众人的见证下,8000余尾鱼苗回归河流,欢快游向远方。
鱼苗放归的背后是一起非法捕捞案件带来的生态赔偿行动。8月22日,事实赔偿义务人因在迁陵镇腊水村信坪组酉水河段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氧气瓶下潜捕鱼,破坏渔业资源,被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在法律的威慑和教育下,赔偿义务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提出进行生态赔偿。根据规定,赔偿义务人采用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并用以工代劳的方式对渔业生态进行修复。
活动当天,共计8000余尾鲤草鲢鳙等优质鱼苗被放流到河中。现场,渔业专家介绍说,这些鱼苗的投放将有助于增加水域的生物多样性,促进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据悉,在重点、重要水域进行全面禁捕,旨在为水生生物提供优质的生存繁衍环境,对物种的数量和多样性有着重要作用。此案中,赔偿义务人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危害的不仅仅是野生渔业资源,更会对酉水河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此次生态赔偿放鱼苗活动是对修复渔业资源与环境损害的一种积极补救措施,也为广大民众敲响了保护生态的警钟,让那些违法捕捞的人知道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审:周榆林
二审:张晓莉
三审:高 伟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开飞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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