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融媒体中心8月6日讯(通讯员 杨芮)“今天组织调解,今天就帮我们拿到了一部分钱!这一趟没白跑!”在保靖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调解室内,果园工人从果园经营者手中接过厚厚一沓现金,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成功运用“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法,高效调解一起涉12名工人的欠薪纠纷,力促经营者当场兑现部分工资,以“真金白银”跑出了司法护“薪”加速度。
据悉,黄某等12人自2023年至2024年期间陆续在当地某果园从事种植、养护葡萄等工作。因果园在2023年6月不幸遭遇洪水灾害导致受损严重,故在此期间的工人工资一直未得到兑现。多次催要无果后,12名工人来到城郊人民法庭寻求帮助,法庭收悉后立即启动涉民生纠纷“绿色通道”,优先处理。承办法官迅速联系经营者询问事情经过及拖欠工资的原因,并阐明法律责任与后果,又向工人们客观说明了果园当前面临的资金压力,积极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在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和居中协调下,双方顺利达成协议:经营者当场兑现部分工资,并承诺限期付清剩余工资。
为劳动者解“薪”愁,是司法守护民生的直接体现,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本案的成功调解是保靖县人民法院人民城郊法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城郊人民法庭将持续擦亮“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做实司法为民上勇担当。
一审:张晓莉
二审:何晗竹珺
三审:高 伟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芮
编辑: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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