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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包黄金藏贪念,盗窃获诉!保靖检察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蔡佳佳 田静 编辑:吴学敏 2025-11-21 09: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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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融媒体中心11月20日讯(通讯员 蔡佳佳 田静)“感谢你们,打击了犯罪,我贵重的财物才得以保住……”近日,保靖县比耳镇某村村民彭某某被掉包盗窃的金耳环得到赔偿时,感激地说。

据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曾因盗窃罪受过刑事处罚。2025 年 5月13日,他再次犯罪,骑车窜至保靖县比耳镇某村,以“免费清洗金耳环”为幌子,进入被害人彭某某家中。面对老人的信任,刘某某趁其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假金耳环与彭某某的真金耳环偷偷调包,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几日后,被害人家属发现金耳环异样,随即报警求助。经认定,被盗真金耳环价值1492元。

案件移送保靖县检察院后,该院高度重视,确保案件“办快、办好、办出效果”,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迅速开展审查工作。通过细致查阅卷宗、核实证据链条,重点审查了刘某某的前科情况、作案手段、涉案财物价值等关键事实,精准适用法律界定行为性质——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被害人不备秘密调包财物,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惩处。

“群众利益无小事,哪怕是涉案金额不大的‘小案’,对群众来说也是关乎生活的‘大事’。”案件承办检察官蔡佳佳说道。目前,保靖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宣判,刘某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下一步,保靖县检察院将继续坚守检察为民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守护群众的“钱袋子”,为县域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让“检察蓝”成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坚强后盾。

一审:张晓莉

二审:何晗竹珺

三审:高 伟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蔡佳佳 田静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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