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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法院:店主拖欠营业款法院拘留强制执行

来源:红网保靖县分站 作者:李景杰 彭诗 编辑:易果 2017-09-12 08: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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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法院对被执行人田某某、冉某某进行强制执行

  保靖法院对被执行人田某某、冉某某家进行搜查

  红网保靖县分站9月12日讯(通讯员 李景杰 彭诗)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时,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的被执行人田某某、冉某某依法进行了拘留,并对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了搜查。

  申请执行人长沙市富香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田某某、冉某某原系合作关系。该物流公司的五十九站保靖专线成立于2006年,2008年起该物流公司将专线交由田某某、冉某某夫妻经营。开始两年两人能够正常上交营业款,2010年夫妻俩开始拖欠营业款不上交;2013年10月,长沙市富香物流有限公司与田某某、冉某某清算,两人共拖欠营业款317000元,夫妻俩开始“耍赖”拒还该营业款,直到两人被该物流公司起诉至法院,两人再次出具欠条继续经营该物流公司五十九站保靖专线。两人并未按期偿还欠款,继续占用随后发生的营业款, 2015年2月双方再次清算,又拖欠营业款220000元,田某某、冉某某夫妻共占用长沙市富香物流有限公司营业款537000元。

  田某某、冉某某夫妻的行为给长沙市富香物流有限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该公司遂将两人起诉至保靖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了事实并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在2016年12月31日前还清拖欠营业款。

  法律文书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发出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多次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田某某、冉某某不接听法院电话,拒不申报财产,百般推脱,无任何主动履行意愿。2017年8月31日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田某某、冉某某司法拘留15日。

  2017年9月4日,保靖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到田某某、冉某某家,在宣读搜查令后,依法对田某某、冉某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同时邀请社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协同执行,县电视台对整个搜查过程进行了拍照和摄像。在被执行人家中搜查出了1500多元现金及多张银行卡,并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扣押。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执行中。

来源:红网保靖县分站

作者:李景杰 彭诗

编辑: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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