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融媒体中心3月29日讯(通讯员 杨松楠 王太福)随着气温回升进入农耕时节,3月26日,保靖县副县长胡泽钊带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成功制止了一起侵占公路用地种植柑橘等农作物的违法行为。
当天12点56分,交通路政执法人员路巡路查至比耳镇路段附近时,发现公路边沟有村民正在清理公路用地栽种农作物,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通过调查取证,比耳镇比耳村村民余某英和张某繁违规占用公路水沟用地约150米,共栽种柑橘树50余棵。经过路政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后,两位村民认识到了非法占用公路水沟用地的错误,并自己拔掉已经栽种的柑橘苗及蔬菜等农作物,同时也表示,今后一定好好爱护公路及附属设施,并自愿向群众进行宣传。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下一步,保靖县交通执法部门将加大辖区公路沿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路巡路查力度,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力争把涉路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审:周榆林
二审:张晓莉
三审:高 伟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松楠 王太福
编辑:刘程凤
者:杨松楠 王太福编辑:刘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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