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融媒体中心8月18日讯(通讯员 彭文昕)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复兴镇大妥村,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教育课。
在庄严的国徽下,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受损矿区所在村部展开。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大量确凿证据,被告人黄某对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公诉机关在指控黄某构成非法采矿罪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现场展示的航拍照片显示:山体被粗暴削平,植被荡然无存,裸露的矿石无声诉说着非法开采带来的生态创伤。
综合案件事实、性质及黄某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宣判:被告人黄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黄某退缴违法所得196,508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法槌落下,清晰传递出法律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非法采掘矿产资源、破坏绿水青山,必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与经济代价!
宣判后,在40余名村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诉人及辩护人的共同见证下,被告人黄某手持道歉信,当众宣读,深刻反省自身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的环境损害,并诚恳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以前村里有人挖紫砂卖,今天才知道这是破坏环境,要坐牢的!”庭审结束后,旁听村民彭某深有感触地说,“法院把法庭开到我们身边,真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法治课。我们以后一定要多宣传,保护好家乡的环境!”
当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守护绿水青山任重道远。保靖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将更多涉生态环境案件的庭审搬到村寨、搬到群众家门口。通过以案释法,让每一份判决成为修复受损自然的“司法良方”,让每一次巡回审判播撒生态法治的种子,汇聚起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司法力量,为保靖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审:张晓莉
二审:何晗竹珺
三审:高 伟
来源:保靖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文昕
编辑:吴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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